
据此,被告人阮春海(前50-04V机动车检验中心主任)、朱廷协(前50-04V机动车检验中心副主任)及13名被告人因受贿罪受审。
被告人阮有征(自由劳动者)因受贿和行贿罪受审。被告人阮文战(自由劳动者)及47名被告人因行贿罪受审。
根据起诉书,为确保检验局下达的车辆检验次数指标,增加收入来源,并支付招待费用及检验局领导费用,阮春海主张允许检验员收取车主、检验人员、中介等的钱款,以忽略前来检验车辆的缺陷。或允许维修工直接在检验线上修理,使车辆无需重新检验。
每周每个检验线必须交给海先生1000万越南盾用于外交和招待。海先生直接向各线负责人传达了这一主张。
收到海先生的主张后,各线负责人向线内检验员传达,并一致执行收取车主、检验人员、中介钱款的行为。
线内检验员收取的贿赂款汇总后,固定提取每周1000万越南盾交给海先生。剩余款项平均分配给管理层和线内检验员。
至2022年3月,海先生得知邓越河(前越南检验局局长)主张V集团各检验中心每月必须向河先生支付每辆检验合格车辆8000至11000越南盾的共同费用。海先生要求各线负责人将每周上交款项增加至1300万越南盾,剩余款项按原方式平均分配。
若检验员直接收取,则拖车每辆30万越南盾,牵引车每辆50万越南盾,加装发电机的车辆每辆100万越南盾。若通过中介,则检验员收取拖车每辆20万越南盾,牵引车每辆30万越南盾,加装发电机的车辆每辆50万越南盾。
50-04V中心检验员收取的贿赂总额为63亿越南盾。
庭审预计持续至1月22日。庭审主审法官为段氏香江法官。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参加庭审的有陈氏莲女士、范文贤先生和黎张河灵女士。
法院已传唤86名相关权利和义务人,其中包括前越南检验局局长陈奇形先生和邓越河先生。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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