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收回已交付并允许西贡-大宁投资股份公司(西贡-大宁公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全部土地面积,以实施南大叻城市区超级项目(通常称为西贡-大宁项目)。
该项目于2010年12月30日获得林同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投资证书,规模超过3,595公顷,环绕大宁湖,总投资额252,430亿越南盾,预计进度为2010年至2018年。完成后,项目规划有6个功能分区,常住人口规模约19,734人。
收回决定适用于2010年至2022年期间已交付、租赁和改变使用目的的全部土地面积(1,434公顷)。
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称,收回原因被指出是企业违反土地法律。具体而言,西贡-大宁公司曾获准自2022年1月起延长土地使用进度24个月,但至今仍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根据2024年《土地法》,国家不会对土地及附着财产进行赔偿。
根据法律文件,被收回的面积超过1,428公顷,实际面积超过1,434公顷(因重新计算增加超过6公顷)。该土地位于德重县(旧)的富会、宁嘉、塔欣、宁鸾乡,现重新安排后包括德重、宁嘉和塔欣乡。
超级项目是林同省严重腐败案件的核心
截至被收回时,南大叻城市区超级项目仅修建了超过20公里的内部道路及一些辅助工程,投入资金远低于承诺。2020年6月,政府监察部门得出结论,存在土地和投资违规行为,并要求停止运营、收回土地。2021年7月,监察内容被调整,地方被要求指导企业延长进度、调整项目并推动实施。自2022年1月起,项目获准延长24个月,但仍未使用土地。该项目也是腐败案件的核心,多名官员在2023年至2024年间被起诉、拘留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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