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林同省省委检查委员会发布了第三次会议结果的公告,其中包括对部分严重违法党员执行纪律的内容。
据此,省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阮文成先生——原平顺省综合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旧职),以及丁世雄先生——原平顺省疾病控制中心主任(旧职),采取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这两位领导严重违反了关于招标的法律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省检查委员会认定这些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损害了个人、党组织以及其所在机关和单位的声誉。
两人已被职能部门以“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根据刑法第222条第3款)起诉并暂时拘留。
此外,省检查委员会还审查了阮春荣先生——原德仲县财政计划科科长(旧职)的违规行为。荣先生在履行任务时缺乏责任心,建议德仲县人民委员会(旧职)批准南达尼姆河行政中心居民区详细规划项目的决算,不符合规定。
然而,由于违规行为已超过党章规定的纪律处理时效,省检查委员会未对荣先生发布纪律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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