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科(PC08)所属的Rạch Chiếc交警队与平盛郡新富坊公安、治安秩序力量、城市秩序力量、基层治安秩序力量等配合,出动处理侵占人行道、车道的违法行为。
上午9时,工作组发现N.T.N.M.(20岁,胡志明市人)在黎文越路的人行道上摆放咖啡外卖摊位,随即进行检查。
随后,治安警察对M.女士的“在禁止经营区域摆摊”行为进行笔录。M.女士将被处以22.5万越南盾的罚款。
M.女士表示,早上将咖啡摊位摆到人行道上是为了增加收入。“我知道侵占人行道是错误的,我不会再犯”,M.女士分享道。
接着,交警发现T.T.Q.(37岁,林同省人)存在“非法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的违规行为。根据规定,Q.先生将被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其他多起“非法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在车道上停放自制三轮车售卖椰子水等行为也被记录在案。大多数被记录在案的人员承认错误,承诺不再违规,并按规定受到处罚。
然而,也有人感到惊讶,认为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并不违规。当职能部门解释:“人行道仅供行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摆放经营物品、停放车辆、保管车辆等”,许多人才明白并遵守规定。
此前,1月16日上午,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举行高峰检查处理侵占、非法使用车道、人行道行为,恢复公共秩序、城市秩序,并对2026年全市范围内违规经营运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理。
在出勤仪式上,胡志明市公安厅副厅长阮廷阳上校表示,此次出勤旨在严格执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因此,要求胡志明市公安厅全体力量集中执行多项重点任务。公安力量必须主动掌握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建议。
胡志明市公安厅副厅长指示全体力量严格执行“公开、透明、客观、不回避、不偏袒,但灵活、合情合理,确保人文性,避免生硬、僵化,引起不必要的民愤”的原则。
各业务单位被赋予“行业司令”的角色,负责贯穿至乡级,组织排查,列出热点区域和违规企业名单,以彻底处理,防止再次发生。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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