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好”制作鞭炮牟利,青年被刑事拘留

因“爱好”制作鞭炮牟利,青年被刑事拘留

1月17日,得乐省公安刑事调查机构表示,正在处理一名青年非法制作鞭炮以在春节期间牟利的行为。

据此,公安已对吴德峰(23岁,居住在得乐省Ea Wer乡)进行刑事拘留,以调查其生产违禁品的行为。

根据初步调查,约在2025年4月,由于“爱好”且需要个人开销,峰上网查找非法制作鞭炮的方法,包括烟花柱、烟花台和烟花蛋。

随后,此人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购买了许多材料和化学品,如硫磺粉、铜粉、铝粉和爆炸颗粒。

峰在家庭位于Ea Wer乡第16村的农场上组织非法制作鞭炮。完成后,峰将部分鞭炮藏匿在位于Ea Wer乡第15村的家中卧室;其余部分连同工具、设备、材料和化学品则留在农场。

得乐省公安刑事警察部队及时发现了峰,逮捕了他,防止了因非法制作鞭炮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初步,峰承认制作鞭炮是为了在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期间牟利。

搜查峰的住所和农场,公安机构没收了约180公斤此人自制的各类爆炸鞭炮,以及许多相关物证、设备和化学品。

目前,此案正由得乐省公安刑事调查机构继续调查和澄清。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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