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劣质食品“漏网”

防止劣质食品“漏网”防止劣质食品“漏网”

在预制食品已进入每个家庭餐桌的背景下,建立多层防御系统以及时发现、阻止并彻底处理违规行为已成为一项极其紧迫的要求。

为了防止劣质食品不再有机会“漏网”,管理系统必须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检查”和实时监控。

必须数字化整个供应链,强制要求市场上流通的每个罐头产品都有唯一的识别码;消费者有权且有能力追溯源头:从农场屠宰、检疫员身份,到入库日期。

只需扫描二维码,就能看到肉是从哪里屠宰的,谁是检疫员,以及入库的年月日。

这些数据在更新到国家食品安全数据库时必须是“不可变的”,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必须在生产设施建立在线监控摄像头系统,规定原料接收区和加工区必须安装摄像头,并与当地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卫生机构连接。

无故断开连接将被视为违规迹象,并立即暂停生产。

建立民众监督网络;需要为工厂工人和员工中的“吹哨人”建立特别保护和重奖机制,因为他们最清楚进入的肉类来源;通过移动应用程序的匿名举报系统将有助于在违规行为刚在工厂、企业萌芽时就发现。

另一方面,从源头阻止劣质食品是保护人民健康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需要标准化原料来源:罐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直接与达到标准的农场或国家批准的集中屠宰场签订合同;绝对禁止通过没有法人资格且没有标准冷库系统的中间商购买散装肉类。

接近国际标准:将罐头行业的食品安全标准门槛提高到相当于出口到欧盟或日本的标准。

如果未获得风险管理认证,企业绝对不允许在预制食品行业运营。

增加突击检查频率,改变预先通知的检查思维。跨部门检查组需要在深夜或清晨时段在原料仓库进行突击抽样,这是劣质肉类通常被偷偷运入工厂、企业的时间点。

同时,处罚必须足够严厉,让企业明白为错误行为付出的代价远高于使用劣质肉获得的利润。

刑事化毒害消费者行为:需要修改规定,不等到有人死亡或大规模中毒才进行刑事处理;只要证明企业故意将腐烂、不安全的原料用于生产供人食用的食品,企业主就必须面临监禁。

需要有适当的经济处罚:对屡犯或严重违规的设施永久吊销营业执照。禁止该企业主在未来10到20年内继续参与食品行业活动。

用基于全年收入百分比的罚款取代行政罚款。同时在国家媒体上公开违规名单,让消费者的抵制力量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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