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在《劳动法》中增加一个正式节假日

提议在《劳动法》中增加一个正式节假日

1月7日,代表政治局总书记苏林签署颁布了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号决议。

其中决议强调统一选择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作为节假日,劳动者享受全额工资。

通过此举,人民得以提升文化享受能力,文艺工作者队伍受到鼓励创作,全社会推崇并实践文明、有文化的生活方式。

据《青年在线》消息,就业局已向法制司(内务部)发送公文,提议将此项内容纳入2019年《劳动法》修订补充工作中。“此举旨在将政治局的主张制度化”,消息人士表示。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吴维孝表示,总联合会已从1月13日起向会员和劳动者通报、分享并收集反馈意见。

初步对超过9.5万人收集意见,超过95%的人表示非常高兴并高度赞同第80号决议统一选择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该日劳动者休息并享受全额工资。其余劳动者也都表示赞同这一新假日。

“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将视此为组织活动提升会员和劳动者精神文化生活的机会——这些对象本就缺乏享受精神文化价值的条件,其中原因包括时间因素。

这是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带领劳动者前往当地历史文化遗迹或与家人共度时光分享并推崇越南家庭文化价值的绝佳时机”,吴维孝表示。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12条,越南劳动者每年享受11天带薪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农历新年(5天)、雄王祭祖日(1天)、4月30日胜利日(1天)、5月1日国际劳动节(1天)和9月2日国庆节(2天)。因此,根据政治局的主张,劳动者将额外获得一天带薪假日。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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