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胡志明市科学技术应用中心前主任

据此,胡志明市科学技术应用中心前主任黄金爵、行政综合科前副科长黎辉山、行政综合科前副科长黎宝玉、会计黎氏芳、出纳杜廷玉璧、行政人员阮氏美玉被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以“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职权”罪起诉。

非法出租公共场地

根据起诉书,科学技术应用中心是胡志明市科学技术厅下属的事业单位,具有研究、应用、部署、技术转让等功能...

该中心被委托管理多处“黄金”地块,如:第三郡(旧)奠边府路237号、富润郡(旧)黎文仕路176/9A号以及守德市高科技园区(旧)的多个地块。为支持、促进创新和创业活动,该中心已形成创新创业空间(Sihub)。

然而,利用被授予的职务,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黄金爵指示下属签署多份合作、支持企业的合同,但实质上是出租场地以每月收取租金,却未向科学技术厅及国家管理机构报告或征求意见,违反了关于公共财产使用的规定。

调查结果确定,至少已与Jyglobal公司、IM集团、Next Vision公司、西贡纳米材料公司等多家公司签署了18份合同及附件,月租金从数百万到数千万越南盾不等。

将租金不入账用于个人开支、接待

为掩盖资金流向,黄金爵指示下属不将租金计入会计账簿以申报税务。相反,资金被转入员工的个人账户,然后转入外部基金。

从出租场地获得的总金额为24亿越南盾。根据黄金爵的指示,这笔资金未用于专业活动,而是用于支付以下项目:为主任及各部门支付津贴、接待费用、差旅费、保安费、清洁费、支付黄金爵个人的信用卡账单。

其中,黄金爵获利4.37亿越南盾。黄金爵已缴纳5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其余员工弥补了240万至5000万越南盾。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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