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提议在修改《劳动法》时将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增设为带薪节假日,以制度化政治局第80号决议的方针。法律化后,越南每年将有12个正式节假日,分为六个时段,每个时段相隔1至4个月。

劳动安全卫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黎文程教授认为,将越南文化日设为带薪节假日是一种进步。劳动者参与文化活动能丰富精神生活,这是许多人,尤其是生产领域所缺乏的。
多年研究劳动问题的他分析,11月底的节假日对企业订单或生产计划影响不大。因为每年第三季度初是工厂为年底订单加速的时期——此时购买力是平时的1.3至1.6倍,以满足国内和出口需求。
出口目的地通常是欧洲,那里的假期从圣诞节持续到新年。圣诞节前四周被视为黄金时期,越临近假期购物活动越少,以便休息和迎接新年的节日。如果11月底才开始生产,将赶不上订单,因此企业必须至少提前几个月准备。
程教授评估,越南的正式节假日天数相比许多发达国家仍然较低。“现在是时候研究修改《劳动法》,在经济社会条件逐步改善的情况下,增加全年节假日天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他建议道。
关于合理增加哪些节假日,程教授表示,许多人希望将农历春节假期从正式的5天增加更多。但传统春节通常落在公历1月底2月初,当大多数国家庆祝完新年时,越南才开始一年中最长的假期。为适应融合,需要考虑在公历新年期间增加节假日。
前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范明勋表示,在修改2019年《劳动法》之前,正式节假日天数为10天。许多意见建议增加2至3天,但最终确定为11天。
他认为,在经济社会逐步发展的背景下,修法过程应研究逐步增加节假日天数。分散全年假期带来诸多好处,如提升精神生活、刺激社会消费。但增加节假日的过程也需要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相结合,以平衡双方利益,并仔细评估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越南工会对超过84,000条意见的在线调查结果,增加11月24日带薪节假日的方针获得99.4%不同程度的赞同,其余0.6%持不同意见。越南总工会副主席吴维孝表示,大多数劳动者希望早日制度化,以享受额外假期。
在修改补充《劳动法》过程中,基于征求劳动者意见,工会将考虑建议节假日天数符合区域平均水平,特别是同等发达国家,并结合工作效率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该政策旨在帮助劳动者有恢复体力的休息制度,符合越南传统。
越南工会多年来建议增加节假日,因为认为现行正式天数远低于区域国家平均15至17天。增加节假日也旨在分散全年假期时段,在每周工作时间未降至48小时以下时,从照顾劳动者精神健康、增加家庭时间到刺激旅游、经济、文化活动等多方面带来利益。
2019年参与修改《劳动法》时,工会曾建议增加3天节假日,因为当时越南只有10天正式假期。但当该法通过时,正式假期仅增加一天,在国庆节(9月1日或3日)前后,具体由政府每年选择。正式假期总计11天。

在企业方面,越南韩国贸易协会主席高泰渊表示赞同增加节假日让劳动者休息,但希望政府早日通知,以便企业主动制定合适的生产计划。
越南有11个正式节假日,包括公历新年1天、农历春节5天、雄王祭祖日1天、4月30日至5月1日2天、国庆节2天。在东南亚,柬埔寨假期最多,约18至22天;菲律宾13至18天。
许多欧洲和北美国家没有太多节假日,通常仅10至14天,但劳动者享有较长的年假制度,普遍20至30天。西方将休息时间转向个人休假权,而非集中在节假日,帮助劳动者主动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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