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收回已交付的全部土地面积,并允许西贡-大宁投资股份公司(西贡-大宁公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以实施南大叻城市区超级项目(通常称为西贡-大宁项目)。
该项目由林同省人民委员会于2010年12月30日颁发投资证书,规模超过3595公顷,环绕大宁湖,总投资额252430亿越南盾,预计进度为2010年至2018年。项目完成后,规划有6个功能分区,常住人口规模约19734人。
收回决定适用于2010年至2022年期间已交付、租赁和改变使用目的的全部土地面积(1434公顷)。
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称,收回的原因是公司违反土地法律。具体而言,西贡-大宁公司曾获准自2022年1月起延长土地使用进度24个月,但至今仍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根据2024年《土地法》,国家不会对土地及附着资产进行赔偿。
根据法律文件,被收回的面积超过1428公顷,实际面积超过1434公顷(因重新计算增加超过6公顷)。该土地位于德重县(旧)的富会、宁嘉、塔欣、宁鸾乡,现重新安排为德重、宁嘉和塔欣乡。
超级项目是林同省严重腐败案件的核心
截至被收回时,南大叻城市区超级项目仅修建了超过20公里的内部道路及一些辅助工程,投入资金远低于承诺。2020年6月,政府监察部门得出结论,存在土地和投资违规行为,并要求停止活动并收回土地。2021年7月,监察内容被调整,地方被要求指导企业延长进度、调整项目并推动实施。自2022年1月起,项目获准延长24个月,但仍未使用土地。该项目也是腐败案件的核心,多名干部在2023年至2024年间被起诉、拘留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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