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隶属于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处(PC08)的Rạch Chiếc交警队与Tăng Nhơn Phú坊公安、秩序警察、城市秩序、基层治安秩序等力量联合出动,处理侵占人行道、车道的违法行为。
上午9时,工作组发现N.T.N.M.(20岁,胡志明市居民)在Lê Văn Việt路的人行道上摆放外卖咖啡摊,随即进行检查。
秩序警察随后对M.女士的“在禁止摆摊区域流动贩卖”行为立案。M.女士将被处以22.5万越南盾的罚款。
M.女士表示,早上将咖啡摊摆到人行道上是为了增加收入。“我知道侵占人行道是错误的,所以不会再犯,”M.女士分享道。
随后,交警发现T.T.Q.(37岁,林同省居民)存在“非法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的违规行为。根据规定,Q.先生将被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其他多起案件也因“非法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在车道上停放自制拖车售卖椰子水等行为被立案。大多数被立案者承认错误,承诺不再犯,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然而,也有人表示惊讶,认为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不算违规。当职能部门解释:“人行道仅供行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摆放物品摆摊、停车、保管车辆等”,许多人才明白并遵守。
此前,1月16日上午,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举行高峰检查行动启动仪式,处理侵占、非法使用车道、人行道的情况,恢复公共秩序、城市秩序,并全面审查、处理2026年市内违规运输经营问题。
在启动仪式上,胡志明市公安厅副厅长阮廷阳上校表示,此次行动旨在严格执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因此,要求胡志明市公安厅全体力量集中执行多项重点任务。公安力量必须主动掌握情况,及时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参谋。
胡志明市公安厅副厅长指示全体力量严格执行“公开、透明、客观、不回避、不偏袒,但灵活、合情、合理,确保人文性,避免生硬、僵化,引起不必要的民愤”的原则。
各业务单位被赋予“行业司令”角色,负责到乡级,组织审查、列出热点区域和违规企业名单,以彻底处理,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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