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宁平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表示,已逮捕阮友俊(26岁,籍贯得乐省,现居北宁省南山市社)和韦文猛(23岁,住清化省如春县)关于“买卖16岁以下人口”的行为。
同时,起诉嫌疑人阮大洋(19岁,宁平省儒关县)以调查“抢劫财产”行为。
调查过程确定,通过社交媒体,俊与杜氏水(17岁,北宁省安中县)约定,如果找到在卡拉OK厅服务的女员工,将支付相应报酬。
2025年12月中旬,得知T.(15岁)和V.(14岁,均住奠边省迪亚丁县)有需求找工作,水欺骗两人到北宁省求职。
当T.和V.到达安中县的出租屋时,水通知俊已找到卡拉OK厅服务员工。收到水的信息后,俊邀请猛一同从清化省前往北宁省。
在这里,这群人强迫T.和V.去当卡拉OK厅员工,但两人不同意。俊仍然交给水1000万越南盾。
当得知阮大洋(19岁,住宁平省 - 宁平省嘉远县迪拜卡拉OK厅员工)有需求招聘卡拉OK厅员工时,俊和猛租出租车从北宁省到宁平省,以1400万越南盾将T.和V.卖给大洋。
由于受害者不同意当卡拉OK厅员工,1月14日,大洋控制T.和V.,强迫V.A.K.(住迪亚丁县,T.的父亲)交付1700万越南盾。
在公安机关,上述人员已供认全部犯罪行为。
目前,宁平省公安厅调查机构继续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对象。
对于水,宁平省公安厅调查机构正配合北宁省公安厅调查,依法处理。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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