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局表示,刚刚打击并摧毁了一个大规模用猪肉制作假豪猪、鸵鸟、鹿等肉的团伙。
据此,经济警察局的多个工作组同时检查并搜查了一系列场所,包括:由阮文丰经营的食品加工场所(位于巴点乡29村无门牌号);由陈氏万福女士担任董事长的康玉SG生产贸易有限公司(平治东坊平治东345号);由阮飞龙担任董事长的德禄发食品有限公司(春泰东三75/2C号,春泰山乡)。
同时,各工作组对胡志明市及邻近省份作为产品销售地的冷库、餐厅进行追查,如林同省、同奈省、得乐省等。
调查结果显示,从2024年底至今,嫌疑人已生产并销售到市场超过50吨假货,包括用猪肉制成的鸵鸟肉、澳大利亚羊肉-羊排、豪猪肉(切片豪猪肉)、鹿肉等,价值相当于真货约100亿越南盾,嫌疑人非法获利数十亿越南盾。

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已立案,并对8名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以调查“生产、销售假食品”罪。调查机关将继续追查,查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者,以便依法处理。
据胡志明市公安称,嫌疑人的活动是特别危险的行为,引起舆论不满,破坏营商环境,并潜在地影响人类健康。
摧毁上述团伙的结果再次肯定了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部队在打击犯罪高峰期的决心和效率,有助于维护治安秩序、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的营商环境。



用猪肉制成的假鸵鸟肉、鹿肉、澳大利亚羊肉 - 照片:胡志明市公安
不要对来源不明的食品掉以轻心
基于上述事件,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局建议,为确保食品安全,消费者应更加关注食品质量;改变在选择、加工、保存、使用食品时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只使用来源、产地明确的食品产品和原料。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需要主动采取保护产品的措施,如在有权限的机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等,或生产、加工具有独特识别特征的食品,应用数字技术来识别、验证、加密产品信息;
承诺不销售假货、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来源不明、有微生物污染风险的原料。
同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核实、追溯食品来源,以便依法处理生产、加工、经营假食品、无发票单据证明来源的食品等行为。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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