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在9块空地进行美化、建设春节公园和花园的工作。
根据此报告,从土地管理情况和确保法律基础、推进美化空地工作进度,以服务人民欢度春节,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建设厅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环境厅审查并确定法律条件,以确保实施美化、增加绿地、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服务人民在农历新年期间的需求。
同时,责成农业与环境厅主持,与发达房地产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合作,审查并确定位于武文单街8号地块的管理、使用现状、法律状况以及当前负责管理该地块的单位,以便向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并指导临时使用该地块进行美化、增加绿地、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服务人民在农历新年期间的需求。
责成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主持,与当前有土地租赁合同的单位及赞助商(大财富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美世集团股份公司等)合作:制定改造、美化、增加绿地、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的方案,并管理、维护所负责管理地块的景观。
责成投资者(西贡贸易总公司-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金山投资股份公司、西贡钻石股份公司和顺风投资股份公司)制定改造、美化、增加绿地、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的方案,并管理、维护所负责管理地块的景观,以确保城市美观。
各单位需在2026年1月16日前将上述地块的美化方案提交给建设厅,其中必须包含实施进度承诺,确保在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美化工作。
责成建设厅跟踪并汇总各单位提出的美化方案,在2026年1月20日前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

建设厅调查美化地块的现状
建设厅刚刚调查了美化、建设春节公园和花园地块的现状。
建设厅记录到,在武文单街8号地块(潘廷逢体育馆),发达房地产股份公司已制定美化方案,并正在实施美化施工。
然而,该公司尚未报告明确美化及维护费用(由投资者赞助还是计入项目成本)。
有4块地块由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管理。其中,有3块地块属于西贡坊,当前有土地租赁合同;1块地块属于市集坊,没有土地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黎笋街8-12号地块由基多集团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当前租户正在租赁范围内进行施工。
二征夫人街2-4-6号地块由长沙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用于经营兰边餐厅。阮攸街33号、周孟贞街34-36号和42号地块由纳鲁克斯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当前为空地。陈富街152号地块当前没有租赁合同,为空地。
关于由投资者实施项目管理的4块地块的现状,包括:
位于西贡坊的地块(阮惠街135号-黎利街39号,大商场)当前由西贡贸易总公司-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黎圣宗街-南圻起义街-阮忠直街-黎利街四边形地块(SJC项目)当前由西贡钻石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贡琼街87号地块当前由金山投资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胡好汉街74号-陈兴道街289号地块当前由顺风投资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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