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指导各县、坊人民委员会统一为因洪水导致证书损坏的居民办理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证书)的换发、补发流程。
许多读者询问,在证书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申请补发证书的程序是怎样的,哪个机构会处理?
换发损坏的证书
根据指南,居民可以直接在县级公共服务行政中心、土地登记办公室分支机构提交申请换发证书的材料,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材料。
如果证书因水浸、长期潮湿而发生污渍、模糊、撕裂、损坏,且证书仍有原件但不完整,无法清晰读取信息,居民可以申请换发证书。
居民可以直接在公共服务行政中心或土地登记办公室/土地登记办公室分支机构提交材料,通过邮寄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
职能部门换发证书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山区、海岛、困难地区的县,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补发丢失的证书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证书被洪水冲走、丢失,则房屋、土地所有者需办理因丢失而补发证书的手续。
居民必须申报,以便职能部门在土地数据系统上检查,避免利用旧证书进行违法行为的情况。
首先,居民在与上述换发申请类似的地点之一提交材料。
在土地、地上附着物变动登记表中,变动内容部分,居民填写“因丢失申请补发证书”。
如果居民仍掌握证书的登记号和发行号信息,则在登记表上注明。
职能部门将检查地籍档案、土地数据库以确认信息。如果居民希望重新确定地块面积、边界,则需额外提交地籍图摘录图。
对于组织、海外越南人、外国组织、外国个人丢失证书的情况,土地登记办公室将在当地大众媒体上连续15天刊登3次公告,费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担。
对于国内个人、居民社区的情况,信息将在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处公示15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关于已颁发证书的其他意见,职能部门将注销丢失的证书,补发新证书。
处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的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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