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关于在9块空地进行美化改造、建设春节公园和花园的工作。
根据此报告,从土地管理情况出发,为确保法律依据和美化改造空地的进度,以服务人民欢度春节,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建设厅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环境厅审查并确定法律条件,以确保美化改造、增加绿化、建设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以服务农历新年期间的人民需求。
同时,主持并与富达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合作,审查并确定位于武文单街8号地块的管理、使用现状、法律状况和当前管理单位,以便向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并指导临时使用该地块进行美化改造、增加绿化、建设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以服务农历新年期间的人民需求。
责成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主持与当前有土地租赁合同的单位及赞助商(大富贸易服务有限公司、Masterise集团股份公司等)合作:制定改造、美化、增加绿化、建设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的方案,并在所管理的地块进行管理和维护景观。
责成投资者(西贡贸易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金丘投资股份公司、西贡钻石股份公司和顺风投资股份公司)制定改造、美化、增加绿化、建设临时公园和公共空间的方案,并在所管理的地块进行管理和维护景观,以确保城市美观。
各单位须在2026年1月16日前将上述地块的美化改造方案提交给建设厅,其中必须承诺实施进度,并在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美化改造工作。
责成建设厅跟踪并汇总各单位提出的美化改造方案,并在2026年1月20日前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

建设厅调查美化改造地块的现状
建设厅刚刚调查了美化改造、建设春节公园和花园的地块现状。
建设厅记录到,在武文单街8号地块(潘廷逢体育馆),富达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已制定美化改造方案,目前正在该地块进行美化改造施工。
然而,该公司尚未报告明确美化改造和维护的经费(由投资者赞助还是计入项目执行成本)。
有4块地块由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管理。其中,有3块地块属于西贡坊,当前有土地租赁合同;1块地块属于市集坊,没有土地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黎笋街8-12号地块由Kido集团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当前租户正在租赁范围内进行施工。
二征夫人街2-4-6号地块由长沙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用于建设海滩餐厅。阮攸街33号、周孟贞街34-36、42号地块由Nalux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当前为空地。陈富街152号地块当前没有租赁合同,地块为空地。
对于由投资者执行项目管理的4块地块的现状,包括:
位于西贡坊的地块(阮惠街135号-黎利街39号,Tax百货大楼)当前由西贡贸易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黎圣宗街-南圻起义街-阮忠直街-黎利街四边形地块(SJC项目)当前由西贡钻石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位于贡琼街87号的地块当前由金丘投资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位于胡好汉街74号-陈兴道街289号的地块当前由顺风投资股份公司管理,周围有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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