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提议在修改《劳动法》时将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增设为带薪节假日,以制度化政治局第80号决议的方针。法律化后,越南每年将有12个正式节假日,分为六个时段,每个时段间隔1-4个月。

劳动安全卫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黎文程教授认为,将越南文化日设为带薪节假日是一种进步。劳动者参与文化活动能丰富精神生活,这是许多人尤其是生产领域所缺乏的。
他多年研究劳动问题,分析指出11月底的节假日对企业订单或生产计划影响不大。因为每年第三季度初是工厂为年底订单加速生产的时期——此时购买力是平时的1.3-1.6倍,满足国内和出口需求。
出口商品的目的地通常是欧洲,那里从圣诞节到新年假期较长。圣诞节前四周被视为黄金时期,越临近假期购物活动越少,以便休息和迎接新年。如果11月底才开始生产将赶不上订单,因此企业必须提前至少两三个月准备。
程教授评估越南的正式节假日天数相比许多发达国家仍较低。“现在是时候研究修改《劳动法》,在国家社会经济条件逐步改善时增加全年节假日天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他建议道。
关于合理增设哪一天为节假日,程教授表示,许多人希望将农历春节假期从正式的5天增加更多。但传统春节通常落在公历1月底2月初,当大部分国家庆祝完新年时,越南才开始一年中最长的假期。为适应融合,需考虑在公历新年期间增设节假日。
前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范明勋表示,在修改2019年《劳动法》前,正式节假日为10天。许多意见建议增加2-3天,但最终确定为11天。
他认为,在社会经济逐步发展的背景下,修法过程应研究逐步增加节假日天数。拉长全年假期时段带来诸多益处,如提升精神生活、刺激社会消费。但增加节假日的过程也需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相结合,以平衡双方利益,并仔细评估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越南工会对超过84,000条意见的在线调查结果,增设11月24日为带薪节假日的主张获得99.4%不同程度同意,其余0.6%持不同意见。越南总工会副主席吴维孝表示,大部分劳动者希望早日制度化以享受额外假期。
在修改补充《劳动法》过程中,基于征求劳动者意见,工会将考虑建议节假日天数符合区域一般水平,尤其是相当发达国家,并结合工作实际生产率、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政策旨在帮助劳动者获得恢复体力的休息制度,符合越南传统。
越南工会多年来建议增设节假日,认为现行正式天数远低于区域国家平均15-17天。增设节假日也旨在拉长全年假期时段,在每周工作时间未降至48小时以下时,从照顾劳动者精神健康、增加家庭时间到刺激旅游、经济、文化活动带来多方面利益。
2019年参与修改《劳动法》时,工会曾建议增加3天节假日,因为当时越南只有10天正式假期。但当该法通过时,正式假期仅增加一天,在国庆节(9月1日或3日)前后由政府每年选择。正式假期总计11天。

企业方面,越南韩国商会会长高泰渊表示赞同增设节假日让劳动者休息,但希望政府早日通知以便企业主动制定合适生产计划。
越南有11个正式节假日,包括公历新年1天、农历春节5天、雄王祭祖日1天、4月30日-5月1日2天、国庆节2天。在东南亚,柬埔寨假期最多,为18-22天;菲律宾为13-18天。
许多欧洲和北美国家没有太多节假日,通常仅10-14天,但劳动者享有较长的年假制度,普遍20-30天。西方将休息时间转向个人休假权而非集中在节假日,帮助劳动者主动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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