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案件档案,这是一个有组织的贩毒网络,毒品从国外运入越南,随后在胡志明市集结进行分装和国内销售。
在调查过程中,职能部门查获了约17公斤各类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甲基苯丙胺等,以及许多用于买卖的物证。
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参与该网络,角色分工明确,从藏匿、分装、交付毒品到收款,行为对社会特别危险。
根据判决,被告周美如因非法买卖毒品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并附加罚款5000万越南盾。同样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被告梅晋发被附加罚款500万越南盾。
该网络中的其他多名被告被判处10至20年监禁。具体而言,被告阮黄龙、梅黎志孝、阮刘德和、潘明忠、欧玉水均被判处20年监禁,每名被告被附加罚款500万越南盾。
被告潘明孝被判处16年监禁,附加罚款500万越南盾。被告杨国胜被判处15年监禁,附加罚款500万越南盾;被告潘成达被判处10年监禁,附加罚款500万越南盾。
其余被告包括:何锦发被判处8年监禁;阮晋达被判处7年监禁。被告张氏玉萱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和3年缓刑(获缓刑);被告阮贝薇被判处3年监禁。
法院认为,适用严厉的刑罚是必要的,以惩罚、教育每名被告,并预防毒品犯罪。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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