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庆和省人民法院对涉及伪造大排量车辆文件的三名前交警案件宣判。
三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定犯有“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罪。
其中,被告梅陈正(41岁,前芽庄市公安交警秩序队副队长)被判处3年徒刑;陈光兴(57岁,前芽庄市公安交警秩序队队长)被判处1年6个月徒刑;乔进勇(54岁,前芽庄市公安交警秩序队副队长)被判处1年6个月徒刑。
被告阮文青(46岁,居住芽庄市,芽庄大排量摩托车协会成员)因“诈骗侵占财产”罪和“伪造机关、组织印章、文件;使用机关、组织伪造印章或文件”罪被判处19年徒刑。
对于被告范友龙(41岁,居住广南省),审判委员会判处6个月缓刑,罪名是“使用机关、组织伪造印章或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审判委员会认为N.V.T.(前芽庄市公安副局长)有构成“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罪的迹象,因此建议相关单位继续调查澄清,避免漏掉罪犯。
根据庭审内容,为了个人消费,从2019年到2023年1月,阮文青购买了9辆来源不明的大排量摩托车(品牌哈雷戴维森、宝马、本田金翼),并帮助范友龙合法化1辆来源不明的摩托车。青请辉(身份不明)伪造了10套车辆文件和30份伪造文件。
青使用这些伪造的车辆文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随后为9辆摩托车发放了车牌和摩托车、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为1辆摩托车发放了车牌。青将4辆摩托车以4.4亿至7.55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4个人,从而侵占超过25.7亿越南盾。
在履行车辆登记、发放摩托车、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的职责过程中,被告梅陈正、陈光兴、乔进勇在检查车辆登记文件时玩忽职守,未能发现阮文青提交的伪造车辆文件,导致为9辆摩托车违规发放了车牌和摩托车、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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