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公开信息并接收项目执行注册建议,根据国会第260号决议关于修改和补充第98号决议若干条款的机制,选择战略投资者。
因此,平贵-盛多新区项目的投资者选择将按照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规定的战略投资者审查和批准机制进行。具体而言:
如果有一名投资者提出建议并满足战略投资者条件,则将审查并决定选择该投资者。
如果有两名或以上战略投资者同时提交有效文件,自收到第一名战略投资者的有效文件之日起7天内,投资登记机构将报告市人民委员会制定评分标准并成立战略投资者审查委员会,以确保选择过程的公开和公平。
战略投资者的建议文件自本通知在市信息门户网站上公开之日起接收。投资登记机构将不考虑并退回自收到第一名投资者有效文件之日起7天后提交的其他投资者文件。
文件提交至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按规定提交。
对项目感兴趣的战略投资者应准备建议文件,明确展示其财务能力、经验、投资方案、项目执行条件和投资者承诺,以确保符合胡志明市的发展方向。
市人民委员会鼓励有信誉和能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研究和提出平贵-盛多新区项目的执行建议,助力将平贵-盛多地区发展成为现代化、生态和可持续的城市区。
选择战略投资者将平贵-盛多转变为生态、现代旅游城市区
根据总理批准的胡志明市总体规划,平贵-盛多地区被确定为城市中心、行政和湿地公园区域,在城市空间发展结构中扮演关键角色。
平贵-盛多新区项目已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调整1/2000比例的分区规划。具体而言:
平贵-盛多新区项目面积约405.9公顷,被定位发展为综合性城市区,包括住宅区、混合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业、旅游、公园空间、绿化、水域以及配套的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结合湿地公园角色并适应气候变化,属于城市发展重点区域。
预计总投资额超过50万亿越南盾;被确定具备条件考虑应用战略投资者选择机制,属于国会第260号决议第7条第d点规定的优先吸引战略投资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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