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目前,第66-NQ/TW号决议的实施结果已在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和法律工作中取得明显转变,具有多项突破性内容,满足了国家发展的要求。
值此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之际,党中央委员、司法部部长阮海宁就第66-NQ/TW号决议实施近一年来的成果与媒体进行了交流。
颁布多项战略决策,在立法工作中前所未有
* 部长能否介绍一下2025年实施第66-NQ/TW号决议的一些突出成果?这些成果是否已经创造了具有转折性的制度改革,部长先生?
- 第66-NQ/TW号决议颁布后,2025年5月18日,政治局、书记处组织了一次全国会议,传达决议内容,超过150万名干部、党员通过直接和在线方式参与,覆盖中央、省级、县级、乡级以及全国各机关、单位的37,000个分会场。
国会党委于2025年5月16日颁布了第28-KH/ĐUQH号计划,关于实施第66-NQ/TW号决议。政府于2025年5月17日颁布了第140/NQ-CP号决议,关于政府执行政治局第66-NQ/TW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其中确定了49项具体路线和进度的任务。
所有22个部委、部级机构、政府直属机构以及34个中央直辖市已颁布实施决议的计划或方案,其中一些部委、行业和地方成立了第66-NQ/TW号决议实施指导委员会。
紧跟党的领导、指导以及第66-NQ/TW号决议中的导向,国会、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机关已努力、负责地更新立法思维,紧密配合,及时将党的主张、路线以及政治局的战略决议制度化,创造充分的法律框架,满足政治体系组织精简、建设和运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大力推进分级分权、改革行政手续、及时解决困难和障碍、为国家发展疏通资源的要求。
第66-NQ/TW号决议是权威机关颁布多项战略决策、在立法工作中前所未有、消除“管不了就禁止”思维、将制度从“瓶颈中的瓶颈”转变为国家竞争优势、为发展创造铺平道路的重要政治基础。
特别是,已完成了政治局第66-NQ/TW号决议中确定的“到2025年,基本完成消除因法律规定造成的‘瓶颈’”的目标。
国会、政府、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已主动、灵活地更新工作方式,在执行职能和任务中创新,适应实际情况,以完成任期庞大的立法工作量。
值得注意的是,仅在2025年,政府已提交国会通过了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决议;99项法律、规范性法律决议——创纪录数量的项目和草案;
政府已颁布了377项法令、规范性法律决议;各部委、行业已起草、提交颁布或根据权限颁布了1,404份文件——整个任期内最多;地方已颁布了13,000份规范性法律文件。
执法工作受到关注指导,紧跟第66-NQ/TW号决议,注重审查、消除法律瓶颈、改革行政手续,特别是在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领域,如土地、环境、医疗、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
检查、处理、审查、合并、系统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工作日益规范并发生根本性转变。各部委、行业注重实施对话、接收和处理人民和企业反馈、建议的机制,取得了突出成果。立法工作中的财政机制障碍已得到解决……
可以肯定,第66-NQ/TW号决议标志着立法和执法工作改革中的战略突破,真正是“一场深刻制度改革的号召”,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朝着现代化、高效、有效并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的方向发展。
决议的实施已全面、有力地影响到从中央到地方整个政治体系的制度和法律完善工作,得到了政治体系内的机关、组织、广大人民阶层、法律专家、律师、企业界的赞同、接受和响应。
第66-NQ/TW号决议的实施结果已在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和法律工作中取得明显转变,具有多项突破性内容,满足了国家发展的要求。

* 部长刚才提到的成就非常明显。但据您看,有哪些限制需要注意,以使第66-NQ/TW号决议的突破性主张落到实处,使制度成为国家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资源?
- 除了上述成果外,一些部委、行业和地方在执行政治局第66-NQ/TW号决议和政府第140/NQ-CP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制定方面进展缓慢。
立法和完善法律工作在某些地方和方面未得到足够重视。还存在延迟颁布法律、法令实施细则的情况。
当前法律体系还缺乏一个总体设计,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国际一体化和国家治理模式更新提出的要求。
此外,执法组织工作仍是薄弱环节。一些机关、单位的普法教育、政策宣传工作仍流于形式,未能灵活跟进社会关注或需要引导舆论的问题。
一些机关的数字化转型应用未得到协调投资,某些地方的技术基础设施和法律数据库不完善,不利于信息查询和处理……
立即审查并将党代会文件中的重大观点和主张制度化。
* 2026年是实施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的第一年,也是继续实施第66-NQ/TW号决议的关键一年。那么,2026年的重大优先重点是什么,部长先生?
- 2026年在实现党的各项决议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首要优先重点是集中领导、指导,以立即审查并将第十四次党代会文件和政治局9项战略决议中的重大主张制度化,紧跟中央完善制度和法律指导委员会的2026年工作计划。
集中制定“新时代完善法律体系战略”,朝着完善结构合理、充分、民主、公平、协调、统一、公开、透明、可行、稳定的法律体系的目标前进。
同时,作为制定任期立法导向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基础,确保主动性、灵活性和适应新时代实际要求。
此外,2026年需要集中修订、补充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处理由政府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特殊机制调整的文件,解决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确保按照国会第206/2025/QH15号决议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
第二,关注、投资立法技术和文件起草,朝着专业、科学、可行、有效的方向。
因此,集中制定、完善国家立法起草手册、相关标准集、立法技术指南和项目,服务于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和训练,朝着标准化流程、提高专业能力、职业责任和立法参谋人员专业水平的目标。
第三,集中完善制度并有效实施文件合并活动。文件合并需要大力改革,使合并文件成为引用和适用法律的正式依据;与修订、补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提交机关、有权限人员;简化合并技术;补充关于地方国家机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合并的规定,并扩大合并文件的对象。
第四,继续完善国家法律文件数据库;制定法律大数据项目;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全面数字化转型,应用人工智能解答法律问题。
发展和有效运行国家法律门户在政策、法律信息方面;在数字环境中建立国家和人民、企业之间的互动渠道;接收、处理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反馈、建议,在数字环境中建立完善制度的献策论坛。
* 衷心感谢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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