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黄黄金爵(胡志明市科技应用中心前主任)、黎辉山(前行政综合科副科长)、黎宝玉(前行政综合科副科长)、黎氏芳(会计)、杜廷玉璧(出纳)、阮氏美玉(行政人员)被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以“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务、职权”罪起诉。
根据起诉书,科技应用中心是胡志明市科技厅下属的事业单位,具有研究、应用、部署、技术转让等功能...
中心被委托管理多块“黄金”土地,如:第三郡(旧)奠边府路237号、富润郡(旧)黎文仕路176/9A号以及守德市(旧)高科技园区的多个地块。为支持、促进创新和创业活动,中心已形成创新创业空间(Sihub)。
然而,利用被赋予的职务,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黄黄金爵指示下属签署多份合作协议,支持企业,但实质上是出租场地以每月收取租金,但未向科技厅以及按规定管理公共财产的国家管理机构报告或征求意见。
调查结果确定,至少已与Jyglobal公司、IM集团、Next Vision、西贡纳米材料公司等多家公司签署了18份合同和附录,月租金从数百万到数千万越南盾不等。
为隐瞒资金流向,黄黄金爵指示下属不将租金计入会计账簿以申报税务。相反,资金被转入员工的个人账户,然后转入外部基金。
从出租场地获得的总金额为24亿越南盾。根据黄黄金爵的指示,这笔资金未用于专业活动,而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支付主任和各部门的津贴、接待费用、交通费用、保安费用、清洁费用、支付黄黄金爵个人的信用卡账单。
其中,黄黄金爵获利4.37亿越南盾。黄黄金爵已缴纳5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其余员工弥补了240万至5000万越南盾。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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