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第六高速公路道路巡逻交通管制队(第六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表示已处理了一起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行驶的救护车案件。
1月18日约23时15分,第六队的交通警察小组在执行管制计划时,对正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救护车(车上无病人)进行了停车检查。
交通警察发现救护车司机在驾照已过期一年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交通警察对司机P.T.T.(33岁,居住于胡志明市)的“无驾照”行为立案,将处以1900万越南盾罚款,并暂扣车辆7天。
车主也因“将车辆交给不符合驾驶汽车条件的人”的行为被罚款5800万越南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为7700万越南盾。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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