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明政总理刚刚签署了第138/QĐ-TTg号决定,完善指导委员会,执行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决定明确规定,范明政总理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是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是财政部长阮文胜。
成员包括:陈文山先生(政府办公厅主任);阮文德先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孟雄先生(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德心先生(财政部副部长);张海龙先生(内务部副部长);阮青秀先生(司法部副部长);裴春勇先生(建设部副部长);黎功成先生(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潘氏胜女士(工商部副部长)。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协调组织,帮助总理研究、指导、协调解决在组织实施国会第98/2023/QH15号决议(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和国会第260/2025/QH15号决议(修订和补充第98/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过程中的重要、跨部门工作。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帮助总理督促相关部委和机构组织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研究并向总理提出方向和解决方案,以解决关于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的重要、跨部门问题。
同时,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协调相关部委、机构和组织之间解决关于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的重要、跨部门问题;在参谋、提出实施上述两项决议的解决方案方面紧密、有效地协调。
及时报告超出权限的困难和障碍,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如有)。
执行总理交办的其他具体任务,涉及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