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第138/QĐ-TTg号决定,完善指导委员会以执行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决定明确指出,总理范明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是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是财政部长阮文胜。
成员包括:陈文山先生(政府办公厅主任);阮文德先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孟雄先生(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德心先生(财政部副部长);张海龙先生(内务部副部长);阮青秀先生(司法部副部长);裴春勇先生(建设部副部长);黎功成先生(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潘氏胜女士(工商部副部长)。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协调组织,协助总理研究、指导和协调解决在组织实施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以及国会关于修改和补充第98/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的第260/2025/QH15号决议过程中的重要跨部门工作。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总理督促相关部委和机构组织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研究并向总理提出解决关于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的重要跨部门问题的方向和方案。
同时,委员会的任务是指挥和协调相关部委、机构和组织解决关于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的重要跨部门问题;在参谋和提出实施上述两项决议的方案方面进行紧密有效的协调。
及时报告超出权限的困难和障碍,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如有)。
执行总理交办的其他与实施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相关的具体任务。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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