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具有特别重要、转折性的意义,对人事准备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满足精简组织机构的眼前需求,又要体现建设高素质、有能力、有威望的党的高级干部队伍的战略眼光,以领导国家在新形势下快速、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登光同志就这一主题与《人民报》记者进行了交流。
* 记者: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您能否分享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工作是如何准备的,以建设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领导要求的干部队伍,尤其是在近期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精简的背景下?
- 黄登光同志: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具有特别重要、转折性的意义,是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个特殊里程碑。大会确定了我们在民族新时代稳步前进的思维、视野和战略决策。
这一历史使命对党的人事准备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足够品质、能力和威望的关键干部队伍,以领导、指导完成国家新发展阶段的各项革命任务。
据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工作已由政治局、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动提前进行,严格按照党的规定,确保科学、严密、全面、客观、透明,发扬民主、智慧,实现标准与结构、继承、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合理结合。
从第十三届任期开始,政治局就领导、指导制定、修改、补充和颁布了许多关于党的建设、整顿工作的重要主张、决议和规定。
同时,颁布了关于干部规划工作的规定,指导推进各级领导、管理职务的规划,特别是2025-2030年、2026-2031年任期各地、机关、单位关键领导职务的规划。
到任期中,政治局颁布了关于第十四届、2026-2031年任期战略级干部规划的计划;在此基础上,指导制定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包括正式和候补)的规划,为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人事工作主动准备充足、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各级党代会直至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第45-CT/TW号指示;同时,颁布了许多结论和指导,以有效组织实施干部安排工作,紧密结合政治体系各机关、单位、地方的组织机构精简革命,朝着精、简、强、高效、有力、有效的方向进行。
政治局、书记处已指导成功组织各级党代会,特别是省、市、中央直属党委2025-2030年任期;选择、推荐、指定、选举省、市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直属党委书记,确保具有品质、能力、威望,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决定分配、调动、任命、轮换担任各机关、单位、地方关键领导职务的干部,以满足执行政治任务的要求。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十一、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已民主、细致、高度统一地讨论并颁布了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针;明确了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的观点、要求、原则、标准、条件、结构、数量和流程。
这是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领导、指导开展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的特别重要政治依据和基础,具有以下新观点、原则和要求: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原则、纪律、规矩,同时发扬、扩大民主;确保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总书记的直接、全面、经常、连续、严密领导。
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必须是一个纯洁、坚强、真正团结、意志和行动高度统一的集体;坚定民族独立、社会主义和党的革新路线目标,与人民紧密相连。
人事工作必须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全面、有效地进行,遵循方针:逐步、逐事、逐环节、逐职务组从低到高进行,做到哪里就确保哪里;先推荐连任,再推荐首次参与。
处理标准与结构;继承、稳定与革新、发展;普遍性与特殊性;专业培训与专长、实践能力;威望、工作经验与发展趋势之间的和谐、合理关系;其中,特别重视质量、效率、工作成果、贡献,作为评价、安排、使用干部的主要衡量标准;确保结构、年龄、性别、民族、地区等方面的合理,但不因结构而降低标准。

第二,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是全党在先锋性、模范性、建设性、战斗性、行动性、纪律性、人文性方面的代表;具有品质、能力、威望、廉洁;敢想、敢做、敢为国家、民族利益承担责任,以国家、民族利益为最高、最先;近民、重民、为民;敢为党的崇高事业献身、牺牲,具有思维、视野、战略自主、革新、创造、热情、责任、敏锐的政治理论;言行一致;具有凝聚、团结、统一和调动综合力量的能力;有具体、有效的成绩、成果、“产品”;有足够能力满足高强度、连续、长期的工作要求;随时接受并良好完成分配的任何任务。
第三,坚决不推荐不符合标准、条件、不称职、未当选下级党委的人员进入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但也不“遗漏”真正有德、有才、在党和人民中有威望的同志;同时,必须有提高干部评价工作效率的解决方案,结合实施“有上、有下、有进、有出”的机制。
不让有以下任一缺点的人员进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政治立场不坚定,不坚持党的路线、观点;品质、道德、能力、威望下降;组织纪律意识差,不团结;怕责任,不敢做;无进取心,以和为贵;有政治机会主义、权力野心、任期思维、阿谀奉承、跑官要官、贪污、消极、官僚、本位主义、“利益集团”表现,有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退化表现;违反纪律、政治标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和干部工作中权力控制的规定;申报财产、收入不实;违反表率责任,导致本人或配偶、子女生活方式不模范,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负责期间地方、机关、单位内部严重不团结或发生严重贪污、损失、消极事件。
第四,重视、做好政治、思想、内部团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权力和防止人事工作中的跑官要官、消极现象;同时,必须提高警惕精神,并采取有效措施与敌对势力的错误观点、破坏宣传活动作斗争,特别是针对党的人事工作。
政治局、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已高度统一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结构和数量,需要有合理的结构,满足各机关、单位、地方执行政治任务的领导、指导要求;确保党的高级干部队伍领导全面性、继承性、过渡性、革新性、连续性;各党中央部门、国会机关、各部委、行业、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中央其他一些重要组织、各省市委必须有人员参与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同时,需要合理加强、补充中央各党中央部门、一些部委、地方和合并、整合地方的中央委员会委员数量。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针的基础上,政治局已定向推荐人事,以便各机关、单位、地方在其机关、单位、地方进行推荐参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正式和候补、连任和首次参与)的人事流程;指导职能部门按规定对推荐的人事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核查、筛查。

在第十三、十四、十五次全体会议上,政治局、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已审议、表决、统一推荐人事(连任和首次参与;正式和候补),并正式通过第十三届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推荐人事提交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选举第十四届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和提名名单。
可以肯定,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工作已精心、严肃、谨慎、细致、科学、按规定准备,但非常坚决,既满足精简组织机构的眼前需求,又体现建设高素质、有能力、有威望的党的高级干部队伍的战略眼光,以领导国家在新形势下快速、可持续发展。
* 记者:请问,2011-2025年15年间执行党章有哪些突出点,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坚强;是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
- 黄登光同志:在总结中央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实践的基础上,2011-2025年15年间执行党章已取得许多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突出点是:
第一,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得到严肃、及时、紧密结合第十一、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决议、规定、结论的学习、贯彻,确保从中央到基层的一致性、统一性和连贯性。基本上,干部、党员掌握党章、中央的规定、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已更充分地认识到党章的特别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党的组织和活动基础。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各级党委、党组织、全党党员已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同时,经常检查、监督党章的执行情况。
第二,中央的规定、指导体系日益完善、一致、贴近实际。文件准备精心、规范,广泛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意见;更明确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任务、权限、责任、工作关系、流程、程序在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工作中;执行党章的认识和责任明显提高。
这是党领导成功实施组织机构精简革命、完善政治体系总体模式的坚实政治基础,朝着精、简、强、高效、有力、有效、一致、统一从中央到地方、面向基层的方向;确保精简后的机关、单位连续、顺畅、有效运作。
第三,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规范化;党员教育、锻炼和筛选工作执行更严密。
发展党员工作成果显著;党员结构朝着积极方向转变,党员学历、专业、业务水平提高,年轻、女性、少数民族、宗教信徒党员比例日益增加;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有助于增强党在新形势下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
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日益得到肯定。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已领导干部、党员和人民良好完成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安全。
第四,党的基本原则基本得到坚持。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始终在活动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革新领导、执政方式;在领导、指导全面、一致各项工作方面高度集中、统一,满足实际要求,确保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用。
第五,越南人民军和越南人民公安中党组织的规定符合越南人民军、越南人民公安的组织结构和这些党委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特点,确保党对军队、公安的绝对、全面直接领导作用,并发挥武装力量在牢固保卫祖国、确保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维护国家主权、满足新形势下领导、指导要求中的核心作用。

第六,检查、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得到坚持和加强。
政治局、书记处、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已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全面执行检查、监督任务,按照党章、中央的规定、指导,以坚决、重点、核心精神,紧跟政治任务和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检查党的建设、整顿工作的执行情况,结合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反腐败、消极、浪费斗争工作。
可以肯定,2011-2025年15年间执行党章已取得许多非常重要、全面和具有基础意义的成果,直接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坚强;维护和巩固全党的团结、统一;提高领导、执政能力,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的要求。
* 记者:过去一段时间总结党章执行过程是否考虑修改、补充党章,请问?
- 黄登光同志:过去一段时间总结党章执行过程表明,党章内容基本符合实际;中央的规定、指导具体,便于执行,确保党的领导、执政作用,满足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
然而,党章执行过程仍有一些局限方面。从建设和整顿党、完善政治体系的实践已和正在提出许多新问题,无先例,需要研究、总结、具体规定以统一组织实施。
总的来说,党章内容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基本是合适的,但需要继续审查、总结、更明确,以确保组织实施中的一致性、统一性、可行性。
在第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上,虽然未修改党章,但大会已决定委托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的规定、指导具体化党的许多重要、紧迫内容和问题,以解决实践中的困难、障碍,并决定党的革命性问题。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已细致、全面、多方面讨论、分析,高度统一:补充、修改党章是非常重大、重要的问题,需要极其谨慎、科学、规范研究、细致准备,并与研究、补充、发展党的纲领同时进行,当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时。
中央统一建议在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暂不补充、修改党章;在总结党章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建议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委托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指导职能部门从任期开始继续推进研究、总结党章执行实践,向有权限机关报告审议,在适当时机提议补充、修改党章。
* 衷心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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