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第十四次党代会之际,黎明智与媒体交流了第十三次党代会任期内的突出成果和下一阶段的核心任务,强调反腐败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高速、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回顾第十三次党代会任期,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方面,最突出的成果是什么,先生?
在第十三次党代会任期内,在党的领导下,特别是政治局和由总书记领导的中央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继续得到坚决、坚持、全面、系统的领导和指导,取得了重要成果,带来了明显转变。腐败、浪费、消极逐步得到遏制、阻止和击退;有助于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得到人民的信任、赞同和支持,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强大运动。
纪律、规矩和权力控制得到加强,同步处理党纪、行政纪律和刑事处理。许多规模大、性质特别严重、手法狡猾、有组织的“生态系统”式案件和事件已被发现和处理,涉及银行、证券、评估、私人公证、操纵股票、企业债券、拍卖、招标等领域;影响预算分配、公共投资和利用疫情进行腐败、消极行为。
追回被侵占、流失的国家资产工作取得了更好的成果;党的检查机构与诉讼机构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诉讼机构之间的协调更加紧密,提高了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斗争的效率。
进入第十四次党代会任期,为确保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真正服务于两位数增长目标,提出了什么要求?
首先必须继续加强党的直接、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织和领导人的作用和责任;保持纪律、规矩;确保既严格处理,又人性化、有说服力。最重要的要求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未来多年维持两位数增长奠定基础。
为此,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必须更新思维、认识、想法和做法;与继续完善体制、法律体系相结合,确保一致性、同步性、贴近实际。同时,需要明确条件、标准、做法,以有效执行关于革新立法、执法和发展私营经济工作的主张,从而发挥发展资源。
重点是解决困难和障碍,特别是与土地相关的项目,以疏通资源;及时堵塞漏洞和疏忽,防止被利用进行腐败;修改造成阻碍或不可行的规定,消除经济的“瓶颈”,为快速、可持续发展创造法律框架和动力。
在预防措施中,哪些需要优先考虑,特别是在打击浪费和保护敢于革新者方面,先生?
需要加强预防措施,其中强调预防和打击浪费。一些核心内容包括重视实施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制度,以保护公共利益、国家利益;鼓励主动弥补后果,在处理违规时合作,并以此作为考虑适当处理形式和程度的依据;增加预防、早期处理违规,减少刑事处理,以提高追回流失资产的效率。
同时,需要增加社会生活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无现金支付路线图,并扩大全社会财产控制范围。继续完善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的机制,朝着不重叠职能、任务、高效、有效、有成效的方向,从中央到地方。
此外,需要研究、颁布鼓励和保护创新、创造发展者的政策和法律;有安全的法律框架,以限制执行者的风险;同时对故意逃避责任者进行制裁。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加强,以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建立廉洁、不腐败、不浪费、不消极的文化。同时,必须在直接执行这些任务的机构中做好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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