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过期一年仍驾驶救护车上高速,司机与车主被罚款7700万越南盾

1月19日,第六高速公路陆路交通巡逻检查队(第六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表示已处理一起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行驶的救护车案件。

大约在1月18日23点15分,第六队所属的交通警察小组在执行检查计划时,对正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救护车(车上没有病人)进行了拦截检查。

交通警察发现救护车司机在驾照过期一年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交通警察对司机P.T.T.(33岁,居住于胡志明市)的“无驾照”行为立案,将处以1900万越南盾罚款,并暂扣车辆7天。

车主也因“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汽车条件的人”的行为被罚款5800万越南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为7700万越南盾。

驾照过期一年仍驾驶救护车上高速,司机与车主被罚款7700万越南盾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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