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治局、总书记、书记处选举程序

新一届政治局、总书记、书记处选举程序

总书记苏林多次强调,为领导实施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非常高、非常激烈、非常紧迫的目标和任务,必须非常仔细、稳妥、谨慎、准确、合规地选择党的最高领导层人事。

国家主席梁强在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致辞中明确指出,大会的任务是选举第十四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具体来说,必须是真正代表革命道德品质、智慧、胆识、领导能力的人选,“必须是人民的真正忠诚领导者和仆人”,有足够能力组织胜利完成党、国家和人民在新任期内赋予的巨大任务。

按照惯例,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党中央将在大会期间立即组织第一次会议,选举政治局、总书记和书记处。选举结果将在大会闭幕前报告和公布。

由总书记苏林签署的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90/2024号决定规定了党内选举规则。据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由大会决定。

党内选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平等、直接、过半数通过。

无记名投票形式在许多情况下实施,其中适用于选举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政治局、总书记、书记处、检查委员会、检查委员会主任等。

政治局选举程序

第190号决定规定了政治局选举程序,包括9个步骤。

1. 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总书记(连任或不连任)作为召集人开幕并主持,直至选举出会议主席团。如上届总书记无法担任召集人,则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召集人。

2. 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主席团报告关于方案和提议需要选举的政治局委员数量。

3. 会议讨论、表决关于政治局委员数量。

4. 主席团报告上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推荐进入政治局的候选人名单。

5. 进行自荐、推荐。

6. 分组会议讨论。

7. 主席团汇总自荐、被推荐人员名单;提议可以退出和不能退出选举名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就会议上的自荐、被推荐人员(如需要)征求会议意见。

8. 制定选举名单,会议表决通过政治局选举数量和名单。

9. 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总书记选举程序

第190号决定明确规定总书记选举程序包括5个步骤:

1. 主席团报告关于总书记的要求、标准以及上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推荐的总书记人选、新一届政治局的推荐意见、大会推荐总书记人选的结果,供会议参考。

2. 分组会议讨论并进行自荐、推荐。

3. 主席团汇总自荐、被推荐人员名单;提议可以退出和不能退出选举名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就会议上的自荐、被推荐人员(如需要)征求会议意见。

4. 制定选举名单,会议表决通过选举数量和名单。

5. 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新一届政治局、总书记、书记处选举程序

书记处选举程序

第190号决定规定书记处选举程序包括8个步骤。

1. 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主席团报告关于方案和提议需要选举的书记处委员数量。

2. 会议讨论、表决关于书记处委员数量。

3. 主席团报告上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推荐进入书记处的候选人名单。

4. 进行自荐、推荐。

5. 分组会议讨论。

6. 主席团汇总自荐、被推荐人员名单;提议可以退出和不能退出选举名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就会议上的自荐、被推荐人员(如需要)征求会议意见。

7. 制定选举名单,会议表决通过书记处选举数量和名单。

8. 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中央检查委员会选举程序

第190号决定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选举程序包括7个步骤。

1. 主席团报告关于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的标准、结构、数量,供会议审议、决定。

2. 会议进行表决关于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量。

3. 主席团推荐由上届政治局推荐的中央检查委员会选举名单以及新一届政治局的意见。

4. 进行自荐、推荐。

5. 主席团汇总自荐、被推荐人员名单;提议可以退出和不能退出选举名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

就会议上的自荐、被推荐人员(如需要)征求会议意见。

6. 制定选举名单;会议表决通过选举数量和名单。

7. 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选举程序

第190号决定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选举程序包括5个步骤。

1. 主席团报告关于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的要求、标准;上届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预计推荐的人选(如有)以及新一届政治局的推荐意见。

2. 进行自荐、推荐。

3. 主席团汇总自荐、被推荐人员名单;提议可以退出和不能退出选举名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

就会议上的自荐、被推荐人员(如需要)征求会议意见。

4. 制定选举名单,会议表决通过选举数量和名单。

5. 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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