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侵占人行道、道路成为'私有财产',希望职能部门坚决执行

处理侵占人行道、道路成为'私有财产',希望职能部门坚决执行

《青年报》报道了各力量出动检查、处理侵占人行道、道路的情况。许多读者发表意见,支持职能部门的做法。

每位市民需自觉改变

许多读者支持职能部门出动恢复人行道、道路秩序。在翁文谦路(旧平盛郡)工作的读者NHL希望职能部门坚决出动,同时建议“店主应自觉改变,共建美好社会”。

持相同观点,读者泰希望职能部门统一行动,不仅处理侵占道路的店铺,还要处理侵占外部的台阶。

“当人行道畅通时,出行更便利,城市美观也得到改善,市民共同受益”,这位读者强调。

更直接地,读者河清认为长期以来许多经营户将人行道视为“私有财产”,甚至认为他人经过是侵犯。

据这位读者,只有当职能部门强力清理时,道路面貌才能真正清洁。检查需持续进行。这位读者呼吁市民将尊法精神置于首位,共同分享公共空间。

读者武文禄强调市民的自管责任。“每户居民、每个街区需自觉维护自家前的空间。当社区意识提升时,人行道才能长期清洁,而非完全依赖出动行动”,禄补充建议。

能否允许使用部分人行道?

除了支持,许多读者也表达担忧,如果不允许停车在人行道上,顾客难以光顾临街店铺。一位读者困惑:如果人行道宽4-5米但不允许停放摩托车,顾客难以停留。

读者永提出禁令需统一实施,避免一时严格后放松。

类似地,读者T.认为目前处罚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需考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

读者安恩认为要根治问题需有替代空间,如:廉价停车场、集中餐饮区等。

“职能部门应利用空地、学校操场、公园在合适时段作为停车场”,这位读者建议。

其他读者如TMN则提议安装摄像头以“非现场处罚”。读者cauvongxanh则希望有热线供市民反映侵占道路、人行道的地点。

同时,另一位读者分享曼谷的经验,街头餐饮仍存在但总留出步行通道,得益于系统规划和发达的公共交通。

据这位读者,胡志明市完全可以借鉴,逐步减少私人车辆压力并更合理组织人行道空间。

多数意见认为归还人行道给行人是必要且正确的。但要使此政策融入生活,城市需计算更多停车位、经营空间并宣传以提高市民意识。

许多读者也希望城市考虑、研究允许使用符合条件的部分人行道,如先前在市中心试点区域已实施。

尽早颁布道路、人行道管理指南

胡志明市建设厅建议建设部尽早颁布修订、补充的《建设法》执行规定指南,以解决道路、人行道管理使用中的障碍。同时建议授权省级人民委员会规定、颁布临时使用道路、人行道用于适合地方特点的目的。

据该厅,这将为主动城市美化提供法律基础,促进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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