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总理关于确保行政手续和公共服务在部署各部委集中行政手续信息系统时畅通的第39号公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要求相关机构和单位紧急执行分配的任务。
据此,胡志明市的各部、厅、局以及坊、乡、特别区人民委员会继续在胡志明市行政手续处理系统上接收、处理和返还民众及企业的行政手续文件,针对各部委在集中系统正式接收前已提交的文件。
对于尚未按照集中模式提供在线公共服务的行政手续,各单位继续在市级系统上提供在线公共服务,并整合到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确保民众和企业的文件不受中断。
在调整和重新分配文件处理账户权限时,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厅、局为公共服务行政中心准备增强人力资源。
补充人员以提高文件接收能力,避免发生民众和企业文件积压、延迟接收的情况。
各部、厅、局领导有责任配合胡志明市数字化转型中心,根据已规定的岗位职责收回和重新分配文件处理权限。若发现文件接收和结果返还不符合流程,相关机构和单位负责人将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承担责任。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相关机构和单位紧急执行,定期检查、督促进度,并在2026年1月30日前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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