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进行人事工作,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登光就此事回答了记者提问。
- 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选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人事工作是如何准备的,以建设一支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领导要求的干部队伍?
-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具有特别重要的转折意义,是国家发展道路上的一个特殊里程碑。大会确定了思想、视野和战略决策,使我们在民族新时代中稳步前进。这一历史使命对党的人事准备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足够素质、能力和威望的关键干部队伍,以领导、指导完成国家新发展阶段革命任务的胜利。因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准备工作已由政治局、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动及早进行,遵循党的规定,确保科学、严密、全面、客观、透明,发扬民主、智慧,在标准和结构、继承、稳定与发展之间保持合理平衡。
从第十三届任期开始,政治局就领导、指导制定、修改、补充和颁布了许多关于党的建设、整顿的重要方针、决议和规定。同时,颁布了关于干部规划工作的规定,指导实施各级领导、管理职务的规划,特别是2025-2030年、2026-2031年任期的地方、机关、单位关键领导职务的规划。到任期中期,政治局颁布了关于第十四届、2026-2031年任期战略级干部规划的计划;在此基础上,指导制定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包括正式和候补)的规划,为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人事工作主动准备丰富、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各级党代表大会向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前进的第45-CT/TW号指示;同时,颁布了许多结论和指南,以有效组织实施干部安排工作,紧密结合即将进行的革命性机构精简、优化组织架构,使政治体系中的机关、单位、地方组织朝着精干、高效、有力的方向发展。政治局、书记处已指导成功组织各级党代表大会,特别是省、市、中央直属党委的2025-2030年任期;选择、推荐、指定、选举省委书记、副书记、市委、中央直属党委书记,确保具有素质、能力、威望,满足规定标准和条件;决定分配、调动、任命、轮换干部担任机关、单位、地方关键领导职务,以满足执行政治任务的要求。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十一、十二次会议上,中央委员会民主、细致、高度统一地讨论了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向;明确了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的观点、要求、原则、标准、条件、结构、数量和流程。这是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同志领导、指导实施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特别重要的政治依据和基础,具有以下新观点、原则和要求: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原则、纪律、规矩,同时发扬、扩大民主;确保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总书记同志的直接、全面、经常、连续、严密领导。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必须是一个纯洁、坚强、真正团结、意志和行动高度统一的集体;坚定民族独立、社会主义和党的革新路线目标,与人民紧密联系。
人事工作必须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全面、有效地进行,遵循方针:逐步、逐事、逐环节、逐职务组从低到高进行,做到哪里就巩固哪里;先推荐连任,再推荐首次参与。在标准和结构之间;继承、稳定与革新、发展之间;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专业培训与专长、实践能力之间;威望、工作经验与发展趋势之间,和谐、合理地处理;其中,特别强调质量、效率、工作成果、贡献作为评估、安排、使用干部的主要衡量标准;确保结构、年龄、性别、民族、地区等的合理性,但不因结构而降低标准。
第二,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是代表全党先锋、模范、建设性、战斗性、行动性、纪律性、人文性的同志;具有素质、能力、威望、廉洁;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国家、民族利益承担责任,这是最高、首要的;亲近人民、尊重人民、为人民服务;敢于为党的崇高事业牺牲,具有思想、视野、战略自主、革新、创造、热情、责任、敏锐的政治理论;言行一致;具有团结、统一和调动综合力量的能力;有具体、有效的成绩、成果、“产品”;有足够能力满足高强度、连续、长期的工作要求;随时接受并良好完成分配的任何任务。
第三,坚决不推荐那些不符合标准、条件、不称职、未当选下级党委的人进入党中央委员会,但也不“遗漏”那些真正有德、有才、在党和人民中有威望的同志;同时,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干部评估工作的效率,结合实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不让有以下任何缺点的人进入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政治立场不坚定,不坚持党的路线、观点;素质、道德、能力、威望下降;组织纪律意识差,失去团结;害怕责任,不敢行动;没有进取心,以和为贵;有政治机会主义、权力野心、任期思维、阿谀奉承、跑官要官、腐败、消极、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利益集团”表现,有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退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违反纪律、政治标准、党员不得做的事项和干部工作中权力控制的规定;财产、收入申报不实;违反表率责任,导致本人或配偶、子女生活方式不模范,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负责期间地方、机关、单位内部严重不团结或发生严重腐败、损失、消极事件。
第四,重视、做好政治、思想、内部团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权力,防止人事工作中的跑官要官、消极现象;同时,必须提高警惕精神,并采取有效措施与敌对势力的错误观点、破坏宣传活动作斗争,特别是针对党的人事工作。
政治局、第十三届党中央委员会已高度统一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的结构和数量,需要有合理的结构,满足机关、单位、地方执行政治任务的领导、指导要求;确保党的高级领导队伍的全面领导、继承性、过渡性、革新性、连续性发展;党的各委员会、国会机关、各部委、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中央其他一些重要组织、省委、市委必须有人事参与党中央委员会;同时,需要合理加强、补充中央委员会委员数量,用于中央各委员会、一些部委、地方和进行合并、整合的地方。
在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向的基础上,政治局已定向推荐人事,以便机关、单位、地方进行推荐人事参与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正式和候补、连任和首次参与)的流程;指导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对推荐的人事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核查、检查。在第十三、十四、十五次中央会议上,政治局、党中央委员会已审议、表决、统一推荐人事(连任和首次参与;正式和候补),并正式通过第十三届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推荐人事的报告和提名名单,提交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选举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
可以肯定,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工作已准备得精心、严肃、谨慎、细致、科学、符合规定,但非常坚决,既满足机构精简组织的当前要求,又体现了建设党的高级干部队伍的战略视野,具有足够素质、能力和威望,以在新形势下领导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
- 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中有哪些突出点,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坚强;是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
- 在总结中央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实践的基础上,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中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突出的是:
第一,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南得到认真、及时的学习、贯彻,与实施第十一、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的决议、规定、结论相结合,确保从中央到基层的一致性、统一性和连贯性。基本上,干部、党员掌握了党章、中央的规定、指南。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更充分地认识到党章的特别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基础。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在全党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南;同时,经常检查、监督党章的执行。
第二,中央的规定、指南体系日益完善、一致、贴近实践。文件准备精心、规范,广泛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的意见;更清晰地阐明了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任务、权限、责任、工作关系、流程、程序,在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工作中;对党章执行的认识和责任明显提高。这是党领导成功进行机构精简革命、完善政治体系总体模式的坚实基础,使中央到地方的组织朝着精干、高效、有力、一致的方向发展,重点向基层倾斜;确保精简后的机关、单位连续、顺畅、高效运作。
第三,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规范化;党员教育、培训和筛选工作更严格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取得高成果;党员结构向积极方向转变,党员的教育水平、专业、业务能力提高,年轻、女性、少数民族、宗教信徒党员比例日益增加;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有助于增强党在新形势下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日益得到肯定。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已领导干部、党员和人民良好完成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全。
第四,党的原则基本得到坚持。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在活动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革新领导、执政方式;在领导、指导全面、协调各方面工作中高度集中、统一,满足实践要求,确保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用。各级党委、常委会基本正确执行职能、任务、工作规程、权限,肯定了党在地方、机关、单位的领导作用。
第五,越南人民军和越南人民公安中的党组织规定符合人民军、人民公安的组织结构和实践,以及这些党委的党的建设特殊性,确保党对军队、公安的绝对、直接领导作用,并发挥武装力量在坚定保卫祖国、确保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中的核心作用,满足新形势下的领导、指导要求。
第六,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执行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得到坚持和加强。政治局、书记处、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已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全面执行检查、监督任务,遵循党章、中央的规定、指南,以坚决、重点、核心的精神,紧跟政治任务和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检查党的建设、整顿工作的实施,结合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以及反腐败、消极、浪费斗争工作。
可以肯定,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中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具有基础意义,直接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坚强;维护和巩固全党的团结、统一;提高领导、执政能力,满足国家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 过去党章执行总结过程是否考虑修改、补充党章?
- 过去党章执行总结过程表明,党章的内容基本符合实践;中央的规定、指南具体,便于执行,确保党的领导、执政作用,满足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然而,党章执行过程仍有一些局限性。从党的建设、整顿和完善政治体系的实践已提出许多新问题,没有先例,需要研究、总结、具体规定以统一实施。总的来说,党章的内容和中央的规定、指南基本是合适的,但需要继续审查、总结、更清晰地阐明,以确保实施中的一致性、协调性、可行性。
在第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上,尽管未修改党章,但大会已决定委托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的规定、指南具体化党的许多重要、紧迫内容和问题,以解决实践中的困难和障碍,并决定党的革命性问题。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细致讨论、全面、多方面分析,高度统一:
补充、修改党章是一个非常大、重要的问题,需要极其谨慎、科学地准备,进行规范、细致的研究,并与研究、补充、发展党的纲领同时进行,当党成立100周年时。中央统一建议在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暂不补充、修改党章;在总结党章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建议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委托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指导职能部门从任期开始继续推进研究、总结党章执行实践,向有权限的机关报告审议,提出在适当时间补充、修改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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