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2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控制队代表(第六队),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已处理了三名在潘切-永好高速公路上无驾驶证驾驶的司机。
具体来说,上午8点15分,第六队交警小组拦下了一辆由司机N.V.L.(48岁,居住于义安省)驾驶的客车(载有11人)进行检查,发现该司机没有驾驶证。交警对司机L.的上述行为处以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司机L.还因“汽车乘客未系安全带”的行为被交警处以9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关于司机L.无驾驶证的行为,交警对车主“将汽车交给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驾驶”的行为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近8000万越南盾,车辆被暂扣7天。
上午8点28分,交警发现司机P.Đ.M.(49岁,居住于胡志明市)驾驶货车无驾驶证。交警对司机M.的上述行为处以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车辆被暂扣7天。
车主也被记录并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为7700万越南盾。

随后,上午11点27分,交警发现司机T.Đ.K.(49岁,居住于庆和省)驾驶皮卡车无驾驶证。交警对此行为处以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车主也被记录并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司机K.还因超速10公里/小时至20公里/小时(103/90公里/小时)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为82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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