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2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交通管制队代表(第六队,交通警察局第六室,公安部)表示,刚刚处理了三名无驾驶执照司机在潘切-永豪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案件。
具体来说,上午8点15分,第六队交通警察小组拦下了一辆由司机N.V.L.(48岁,居住在义安省)驾驶的客车(载有11人)进行检查,发现该司机没有驾驶执照。交通警察对司机L.的上述行为处以超过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司机L.还因“在汽车上未系安全带”被交通警察处以9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关于司机L.无驾驶执照的行为,交通警察对车主“将汽车交给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的行为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罚款总额近8000万越南盾,车辆被暂扣7天。
上午8点28分,交通警察发现司机P.Đ.M.(49岁,居住在胡志明市)驾驶无驾驶执照的卡车。交通警察对司机M.的上述行为处以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车辆被暂扣7天。
车主也被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罚款总额为7700万越南盾。

随后,上午11点27分,交通警察发现司机T.Đ.K.(49岁,居住在庆和省)驾驶无驾驶执照的皮卡车。交通警察对此行为处以1900万越南盾的罚款,车主也被处以58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司机K.还因超速10公里/小时至20公里/小时(103/90公里/小时)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司机和车主的罚款总额为8200万越南盾。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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