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重症患者可提前登记墓穴

广南省重症患者可提前登记墓穴

1月23日,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福贤已签署颁布关于省内公墓建设和火葬设施管理使用的规定。重症患者可提前登记墓穴。

根据规定,公墓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规划,确保墓区、墓排和墓穴位置正确。公墓管理单位不得允许居民提前登记预留墓穴,除非特殊情况。

允许提前登记墓穴的情况包括70岁以上者、重症患者以及配偶已安葬在公墓内者。

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强调,每例仅可按规定提前登记一个安葬位置。

规定还明确指出,以任何形式转让已提前登记的私人墓穴均被严禁。

目前,广南省境内尚无火葬设施。为鼓励居民选择火葬方式,该地区颁布政策,为亲属去世后选择火葬的家庭提供资金支持。

具体而言,支持金额根据区域而定。第一区乡镇每例支持1500万越南盾;第二区每例支持1300万越南盾;第三区每例支持1000万越南盾。

根据分区,第一区包括李山特区和原昆嵩省各乡镇。

第二区包括原广南省山区和丘陵乡镇;其余乡镇属于第三区。

广南省人民委员会表示,此政策目标是逐步改变安葬习俗,鼓励使用火葬方式,有助于将省内火葬平均比例在未来提升至至少5%。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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