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福贤已签署颁布关于省内墓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以及火葬设施活动的规定。重症患者可提前登记墓穴。
根据规定,墓地内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规划,正确位于墓区、墓行和墓位。墓地管理单位不得允许居民提前登记墓位以预留,除非某些特殊情况。
允许提前登记一个墓穴的情况包括70岁及以上的人、患有重症疾病的人以及配偶已安葬在墓地的人。
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强调,每个案例只能按规定提前登记一个安葬位置。
规定还明确指出,以任何形式转让已提前登记的个人墓位均被严格禁止。
目前,广南省境内尚无火葬设施。为鼓励居民选择火葬形式,该地区颁布了支持亲属去世火葬案例的经费政策。
具体而言,支持金额根据区域而定。属于区域1的乡、坊每例支持1500万越南盾;区域2每例支持1300万越南盾;区域3每例支持1000万越南盾。
根据分区,区域1包括李山特区和昆嵩省(旧)的乡、坊。
区域2包括广南省旧的山区和丘陵乡;其余乡、坊属于区域3。
广南省人民委员会表示,该政策的目标是逐步改变安葬习俗,鼓励使用火葬形式,有助于将省内平均火葬率在未来达到至少5%。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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