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首次审讯中,被告段友亮(董事会主席、TSL公司总经理)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行为。
段友亮被指控指示伪造118,046份检测结果报告,非法获利超过985亿越南盾。他通过阮南康和阮河灵,与胡氏清芳达成一致,行贿31亿越南盾以申请指定检测许可,并为TSL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提供便利。
在法庭上,段友亮供认TSL公司有政策,既发行有实际检测的真实检测结果报告,也发行没有检测样本或虽有样本但未进行检测、修改检测结果、调整发行日期的虚假检测结果报告。
最初,TSL公司由段友亮出资70%注册资本,潘氏金花(段友亮的妻子)出资10%,胡氏清芳出资20%。然而,到2023年2月,胡氏清芳从TSL公司撤资,转而成立Avatek公司。
关于此事,段友亮认为他与胡氏清芳之间没有矛盾,是胡氏清芳主动分离出来独立工作。胡氏清芳分离并成立Avatek公司后,被告黄晋强接替了胡氏清芳的位置,协助管理公司。
为了使TSL公司顺利运营,段友亮供认指示他人将超过30亿越南盾转入阮南康的个人账户,以及阮河灵(阮南康的妻子)的账户数百万越南盾。所有获利资金,段友亮用于建设、投资办公室和支付员工工资。
同样,被告胡氏清芳从2020年至2023年2月担任TSL公司执行董事,从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担任Avatek公司执行董事。
根据起诉书,胡氏清芳指示TSL公司和Avatek公司员工伪造190,337份检测结果报告,非法获利990亿越南盾,并通过阮南康与段友亮、阮河灵商议、达成一致,行贿33亿越南盾以申请许可,为TSL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提供便利。
在法庭上,被告胡氏清芳表示,快速出具检测结果报告的行为均出于被告的政策。快速出具检测结果报告的程序与真实检测结果报告的程序不同。公司不进行广告宣传,只告知有需求的客户执行。
被告胡氏清芳进一步供认,在Avatek公司,她让其他一些被告名义上持有股份,但实际上并未出资,因为她希望这些被告能长期留在公司工作。
回答为何每月必须提取资金给被告阮南康的问题时,胡氏清芳供认,尽管阮南康没有领导或股东角色,但他协助被告在相关部委、部门和合作伙伴处进行外交、接待等工作。
被告胡氏清芳供认,每月TSL公司转账给阮南康5000万越南盾/月(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为1亿越南盾/月),用于对外费用和接待。
到2023年3月,当成立Avatek公司时,胡氏清芳继续提供8亿越南盾,让阮南康和阮河灵继续协助公司获得许可,指定在食品安全、环境、农产品、水产品等领域的检测。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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