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不修改党章

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进行人事工作,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登光就此事回答了记者提问。

- 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选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人事工作是如何准备的,以建设一支能够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领导要求的干部队伍,请问副部长?

-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具有特别重要的转折意义,是国家发展道路上的一个特殊里程碑。大会确定了思想、视野和战略决策,使我们在民族新时代中稳步前进。这一历史使命对党的干部准备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足够品质、能力和威望的关键干部队伍,以领导、指导完成国家新发展阶段革命任务的胜利。因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准备工作已由政治局、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动提前进行,遵循党的规定,确保科学、严谨、全面、客观、透明,发扬民主、智慧,在标准和结构、继承、稳定与发展之间实现合理平衡。

从第十三届任期开始,政治局就领导、指导制定、修订、补充和颁布了许多关于党的建设、整顿的重要主张、决议和规定。同时,颁布了关于干部规划的规定,指导实施各级领导、管理职务的规划,特别是2025-2030年、2026-2031年任期的地方、机关、单位关键领导职务规划。到任期中期,政治局颁布了关于第十四届、2026-2031年任期战略级干部规划的计划;在此基础上,指导制定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正式和候补)的规划,为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人事工作主动准备丰富、高质量的干部资源。

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各级党代表大会向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前进的第45-CT/TW号指示;同时,颁布了许多结论和指导,以有效组织干部安排工作,紧密结合即将进行的革命性调整,精简政治体系中机关、单位、地方的组织机构,朝着精、简、强、高效、有效、有力的方向发展。政治局、书记处已指导成功组织各级党代表大会,特别是省、市、中央直属党委的2025-2030年任期;选择、推荐、指定、选举省、市、中央直属党委书记、副书记,确保具有品质、能力、威望,满足规定标准和条件;决定分配、调动、任命、轮换干部担任机关、单位、地方关键领导职务,以满足执行政治任务的要求。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不修改党章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十一、十二次会议上,中央委员会民主、细致、高度统一地讨论了并颁布了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针;明确了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的观点、要求、原则、标准、条件、结构、数量和流程。这是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领导、指导实施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的特别重要政治依据和基础,具有以下新观点、原则和要求: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原则、纪律、规矩,同时发扬、扩大民主;确保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总书记的直接、全面、经常、连续、紧密领导。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必须是一个纯洁、强大、真正团结、意志和行动高度统一的集体;坚定民族独立、社会主义和党的革新路线目标,与人民紧密联系。

人事工作必须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全面、有效地进行,遵循方针:逐步、逐事、逐环节、从低到高逐组职务进行,做到哪里就确保哪里;先推荐连任,再推荐首次参与。在标准和结构之间;继承、稳定与革新、发展之间;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专业培训与专长、实践能力之间;威望、工作经验与发展趋势之间,实现和谐、合理处理;其中,特别强调质量、效率、工作成果、贡献作为评估、安排、使用干部的主要衡量标准;确保结构、年龄、性别、民族、地区等方面的合理性,但不因结构而降低标准。

第二,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是全党在先锋性、模范性、建设性、战斗性、行动性、纪律性、人文性方面的代表;具有品质、能力、威望、廉洁;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国家、民族利益承担责任,这是最高、首要的;亲近人民、尊重人民、为人民服务;敢于为党的崇高事业牺牲,具有思想、视野、战略自主、革新、创造性、热情、责任、敏锐的政治理论;言行一致;具有团结、统一和动员综合力量的能力;有具体、有效的成绩、成果、“产品”;有足够能力满足高强度、连续、长期的工作要求;愿意接受并良好完成分配的任何任务。

第三,坚决不推荐不符合标准、条件、不称职、未当选下级党委的人进入党中央委员会,但也不“遗漏”那些在党和人民中真正有德、有才、有威望的同志;同时,必须有提高干部评估工作效率的解决方案,结合实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不让有以下任一缺点的人进入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政治立场不坚定,不坚持党的路线、观点;品质、道德、能力、威望下降;组织纪律意识差,失去团结;害怕责任,不敢行动;没有进取心,以和为贵;有政治机会主义、权力野心、任期思维、阿谀奉承、跑官要官、腐败、消极、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利益集团”表现,有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退化表现;违反纪律、政治标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和干部工作中权力控制的规定;财产、收入申报不实;违反表率责任,导致本人或配偶、子女生活方式不模范,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负责期间地方、机关、单位内部严重不团结或发生严重腐败、损失、消极事件。

第四,重视、做好政治、思想、内部团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权力,防止人事工作中的跑官要官、消极现象;同时,必须提高警惕精神,并采取有效措施与敌对势力的错误观点、破坏宣传活动作斗争,特别是针对党的人事工作。

政治局、第十三届党中央委员会已高度统一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的结构和数量,需要有合理的结构,满足机关、单位、地方执行政治任务的领导、指导要求;确保党的高级干部队伍领导全面性、继承性、过渡性、革新性、连续发展性;党的各委员会、国会机关、各部委、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中央其他一些重要组织、各省市委必须有人员参与党中央委员会;同时,需要加强、合理补充中央委员会委员数量,用于中央各委员会、一些部委、地方和进行合并、整合的地方。

在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人事工作方针的基础上,政治局已定向推荐干部,供机关、单位、地方进行推荐干部参与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正式和候补、连任和首次参与)的程序;指导职能部门按规定对推荐干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核查、检查。在第十三、十四、十五次中央会议上,政治局、党中央委员会已审议、表决、统一推荐干部(连任和首次参与;正式和候补),并正式通过第十三届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推荐干部的报告和提名名单,供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按规定选举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

可以肯定,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的人事工作已准备得精心、严肃、谨慎、细致、科学、符合规定,但非常坚决,既满足精简组织机构安排的眼前要求,又体现了建设党的高级干部队伍的战略视野,具有足够品质、能力和威望,以在新形势下领导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

- 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中有哪些突出点,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强大;是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

- 在总结中央和全党各级党委、党组织实践的基础上,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突出点是:

第一,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得到认真、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结合实施第十一、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的决议、规定、结论,确保从中央到基层的一致性、统一性和连贯性。基本上,干部、党员掌握了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更充分地认识到党章的特别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基础。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全党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已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同时,经常检查、监督党章的执行情况。

第二,中央的规定、指导体系日益完善、一致、贴近实践。文件准备精心、规范,广泛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的意见;更清晰地阐明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任务、权限、责任、工作关系、流程、程序,在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工作中;对党章执行的认识和责任显著提高。这是党领导成功进行组织机构调整革命、完善政治体系总体模式的坚实基础,朝着精、简、强、高效、有效、有力、一致、统一的方向,从中央到地方,重点向基层倾斜;确保调整后的机关、单位连续、畅通、有效运作。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不修改党章

第三,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规范化;党员教育、培训和筛选工作执行得更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取得高成果;党员结构向积极方向转变,党员学历、专业、业务水平提高,年轻、女性、少数民族、宗教信徒党员比例日益增加;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有助于增强党在新形势下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日益得到肯定。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已领导干部、党员和人民良好完成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安全。

第四,党的原则基本得到坚持。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党组织始终在活动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革新领导、执政方式;在领导、指导全面、一致各方面工作中高度集中、统一,满足实践要求,确保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用。各级党委、党委常委会基本正确执行职能、任务、工作规程、权限,肯定了党在地方、机关、单位的领导作用。

第五,越南人民军和越南人民公安中党组织的规定符合人民军、人民公安的组织结构和实践,这些党委党的建设的特殊性,确保党对军队、公安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并发挥武装力量在稳固保卫祖国、确保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安全、保持国家主权中的核心作用,满足新形势下的领导、指导要求。

第六,党的检查、监督和执行纪律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得到坚持和加强。政治局、书记处、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已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全面执行检查、监督任务,遵循党章和中央的规定、指导,以坚决、重点、核心的精神,紧跟政治任务和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检查党的建设、整顿工作的执行情况,结合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以及反腐败、消极、浪费斗争工作。

可以肯定,党章在15年(2011-2025年)的执行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全面和具有基础意义的成果,直接有助于我们党日益纯洁、强大;维护和巩固全党的团结、统一;提高领导、执政能力,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的要求。

- 过去党章执行总结过程是否考虑修改、补充党章?

- 过去党章执行总结过程表明,党章内容基本符合实践;中央的规定、指导具体,便于执行,确保党的领导、执政作用,满足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建设的要求。然而,党章执行过程仍有一些限制方面。从党的建设、整顿和完善政治体系的实践已经和正在提出许多新问题,没有先例,需要研究、总结、具体规定以统一实施。总体而言,党章内容和中央的规定、指导基本是合适的,但需要继续审查、总结、更清晰地阐明,以确保执行中的统一性、一致性、可行性。

在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尽管未修改党章,但大会已决定委托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的规定、指导具体化党的许多重要、紧迫内容和问题,以解决实践中的困难和障碍,并决定党的革命性问题。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细致讨论、全面、多方面分析,高度统一:

补充、修改党章是一个非常大、重要的问题,需要极其谨慎、科学地准备,进行规范、细致的研究,并与研究、补充、发展党的纲领同时进行,当党成立100周年时。中央统一建议在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不补充、修改党章;在总结党章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建议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委托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指导职能部门从任期开始继续推进研究、总结党章执行实践,向有权限的机构报告审议,在适当时间点提出补充、修改党章。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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