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下午,庆和省建设厅领导表示,根据该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的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生效,关于在该省范围内颁发有期限的建筑许可证时,建筑工程、独立住宅的规模、高度和存在期限的规定。
据此,对于在庆和省范围内获得有期限建筑许可证以新建的建筑工程、独立住宅,最多只能建造不超过2层,每块土地上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同时必须确保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建筑工程、独立住宅的要求。
如果居民、组织、企业等希望维修、改造有期限的独立住宅、建筑工程,则允许按照现有工程现状的规模进行维修、改造,该规模已获得先前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如有)或有权机关允许合法存在。
对于获得有期限建筑许可证的独立住宅、建筑工程,其存在期限为“直至国家机关有权决定收回土地为止”。
当建筑工程、独立住宅的有期限建筑许可证中规定的存在时间结束时,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目前,根据关于两级地方政府权限的法律规定以及庆和省的程序、规定,由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向居民、组织、企业颁发建筑工程、独立住宅的有期限建筑许可证。
同样根据该省的规定,申请建筑工程、独立住宅有期限建筑许可证的居民、组织、企业必须对提供关于土地、住房和与土地相关的其他财产的合法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遵守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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