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没再开Grab了,待在家里因为心理还没稳定。到现在身体仍然疲惫,车子就放在那里等警察处理事情”——阿辉说。
只因要求在车内不吸烟就被打得脸肿
从事科技汽车司机工作四年多,遇到过很多哭笑不得的情况,但阿辉以前从未遇到过像1月22日下午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阿辉讲述大约17点30分他打开应用程序,接到在庙坊区、和春坊一家小酒馆接客的订单,距离他家约500米。
当看到客人开门上车时手里拿着香烟,他立即提醒客人。看到客人有意在车上吸烟,他出声提醒应该在外面吸完再上车,因为担心烟味附着在空调系统上。
然而这个人不仅不合作,还大声威胁并有醉酒迹象。
“多次提醒客人无效后,我只好请客人下车。本以为他下车吸完那支烟就上来,没想到他用安全帽砸坏了车上的电子屏幕并打我”——阿辉讲述。
不仅砸电子屏幕,还砸后视镜,这位乘客还用正在燃烧的香烟刺穿座椅。随后还出手打阿辉,让他害怕得不断道歉并叫家人来帮忙。
在一些居民拍摄的视频片段中,这位乘客还打算与阿辉的家人“算账到底”,当他们前来干预时。
随后,阿辉已向职能部门报案。由于车辆损坏,他正在等待职能部门调查、澄清,所以还不能送车去修理,工作因此中断。他也表示修理费用可能高达数千万越南盾。
“我的脸现在还因为被打而肿胀。作为科技汽车司机,休息一天就意味着失去那天的收入。这位乘客的家人曾到我家道歉,但我的家人还没同意,因为不仅车辆损坏,我还被殴打”——阿辉愤慨地说。
记录整个事件的视频片段被发布到社交媒体上,迅速引起舆论关注。许多人对男乘客的暴力行为表示愤慨。同时担心针对司机群体的暴力行为不断发生。
目前事件正由和春坊警察局受理处理。
流氓行为将付出什么代价?
据岘港市FDVN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香表示,科技汽车司机被殴打事件再次敲响了关于流氓习气、暴力行为的警钟。因为相关事件视频显示,拒绝在车内吸烟的人服务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这位律师表示,我国的法律框架强调保护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的机制。对侵犯这些客体的人规定的制裁非常严厉。
在上述情况下,乘客面临两种法律风险。其中,乘客在事件中砸汽车电子屏幕、镜子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具有违法迹象。
面对上述冲动行为,这位乘客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可能被迫究刑事责任,适用哪种处理形式将取决于这位乘客造成的财产损失程度。
此外,这位乘客有义务赔偿司机已被毁坏的财产损失。
具体而言,根据第282/2025/ND-CP号法令第18条第2款a点,上述乘客故意损坏财产的行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00万至500万越南盾。
如果乘客砸坏的财产是汽车电子屏幕、镜子,价值从200万越南盾起,这位乘客可能被迫究刑事责任,根据2015年《刑法》第178条(经2017年修订、补充)的毁坏或故意损坏财产罪,该行为的最低刑期为6个月至3年。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毁坏的财产价值不足200万越南盾,但考虑到行为对安全、秩序、社会安全造成不良影响;被毁坏的财产是司机及其家庭的主要谋生手段,乘客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除了毁坏财产外,事件中的乘客还实施了打司机头部的行为。这是故意造成他人伤害、损害健康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这些是受法律保护的。
“我认为发生矛盾时绝对不要使用暴力。因为不当的行为举止会避免面对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每个人都需要明白,任何侵犯他人健康、财产的行为都可能依法受到严厉处理,因此以文明、合法的态度解决矛盾正是避免发生遗憾后果的最佳方式”——这位律师警告说。
拒绝不文明者的权利
在《青年在线》上,许多读者对出租车司机的处理方式表示赞同,并强烈谴责上述乘客使用暴力的行为。
一位读者评论说,这位乘客在车上吸烟和砸车、打司机时的行为都不正确。一个错误行为被他人提醒后还砸车、打人更是错上加错。
“司机说客人吸完烟再上车,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客人不同意,司机有权拒绝服务。做服务也要‘买卖自愿’,怎么会有这样蛮横无理的客人。
如果喜欢在车上吸烟,那就上自己的车吸”,读者东方写道。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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