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胡志明市公安表示,西贡坊公安已逮捕了N.C.P.(47岁,永隆省人),以调查其在胡志明市动物园偷窃白天鹅的行为。
此前,1月26日上午,西贡坊公安接到胡志明市动物园管理委员会的报告,称园区内饲养的一只白天鹅失踪。
接到信息后,坊公安紧急展开核实措施。
通过提取饲养区安全监控系统,公安确定有对象非法闯入,现场遗留一把铁剪。根据收集到的痕迹和停车场区域的监控数据,坊公安集中追查可疑对象。
通过专业措施,公安力量迅速确定并在德和乡(西宁省)逮捕了正在躲藏的N.C.P.。
在公安机构,P.承认偷了天鹅并转卖给芹苴市的另一个人。

鉴于事件的紧迫性,特别是涉及圈养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组立即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追查。
经过连夜行程,至当天约5时30分,职能部门已确定地点并安全解救白天鹅。
至约9时,天鹅已交还给胡志明市动物园,健康状况稳定。在整个接收和移动过程中,公安干部配合兽医医生监测、护理,以确保动物安全。
目前,坊公安正在继续巩固证据,依法处理嫌疑人,同时澄清与消费犯罪所得财产相关的个人。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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