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并对张氏北(47岁,居住于清化省)实施拘留令,罪名是虐待他人,依据刑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
在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北供述自己出生于一个纯农民家庭,从小没有上学。离婚后,北将女儿交给亲戚抚养,然后外出打工谋生。
2017年,在河内做家政工作时,北盗窃了雇主的财产,随后被原龙边区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缓刑,考验期6个月。
2025年11月中旬,北受雇照顾H.T.N.老妇(82岁,居住于二征夫人坊),该老妇患有中风,健康状况虚弱,需在医院治疗。
老妇出院后,北继续在雇主位于炉灶巷190号(二征夫人坊)的私人住宅工作。
根据协议,北女士负责全职家政工作,包括洗澡、做饭、个人卫生、给老妇喂食。
雇主每月支付1100万越南盾工资,有第13个月工资,春节休息10天,并额外补贴每月60万越南盾早餐费。

女佣供述与受害者没有任何矛盾。但当老妇不听从要求,在清理个人卫生或喂食时不配合时,北会大声呵斥强迫她进食。
“在1月6日、8日和9日,我还有其他行为,例如多次用手扇打老妇的面部区域。
在给N.老妇换衣服或进行个人卫生时,我会掐脖子或将她的手脚在床上从一个位置拖到另一个位置。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恳请公安机关考虑”,犯罪嫌疑人供述。
北的行为在1月10日被发现,当时老妇的儿子发现母亲健康状况更差,额头有多处肿块,眼部区域有瘀伤。当被询问时,北说“她摔倒了”。
不相信女佣的话,家人检查监控发现,在换衣服、喂食、换尿布的过程中,北经常殴打、虐待自己的母亲。家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河内市公安机关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工作,并将老妇送去进行伤情鉴定。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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