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东盛乡公安逮捕贩卖67公斤爆炸性烟花的妇女

胡志明市东盛乡公安逮捕贩卖67公斤爆炸性烟花的妇女

据此,通过掌握地区情况的工作,胡志明市东盛乡公安发现一名涉嫌参与爆炸性烟花买卖活动的可疑对象。

2025年12月30日,在东盛乡第57村吴基街30/14号地址前,公安力量对黎氏美珍女士进行检查,发现她运输两个纸箱,内部装有9盒爆炸性烟花,每盒有49管,总重量14.6公斤。

根据专业机构的鉴定结果,上述所有赃物均为爆炸性烟花。紧急搜查美珍女士的住所后,公安继续没收另外31盒爆炸性烟花,重量52.6公斤。

总计,职能部门没收了67.2公斤爆炸性烟花,以及1部手机和用于运输的工具。

同日,东盛乡公安高级调查员兼乡长签署了对黎氏美珍女士的刑事临时拘留决定。随后,案件移交至经济警察局,以便根据权限受理调查。

1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发布案件起诉决定,起诉犯罪嫌疑人,并签发对黎氏美珍女士的逮捕令,以便临时拘留,调查“贩卖违禁品”罪行。案件正在继续扩大调查。

临近农历新年期间,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性烟花的活动有增加趋势,手段日益狡猾和猖獗。公安力量主动掌握地区情况,管理对象,及时及早发现违规迹象。

基层公安加强巡逻、行政控制,审查可疑地点,加强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民众签署不违反烟花相关法律的承诺。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民众绝对不要因眼前利益而协助与爆炸性烟花相关的行为。同时积极提供信息,举报犯罪。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4829/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