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昆岛垃圾处理厂森林用途转换事宜

审查昆岛垃圾处理厂森林用途转换事宜

此前,胡志明市监察署已于1月23日发布第85号决定,审查将专用林转换为昆岛垃圾处理厂项目(昆岛经济特区)用途过程中的法律遵守情况。

根据决定,被审查单位包括:农业与环境厅、财政厅、昆岛国家公园管理局、昆岛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审查期间从事件发生之时起至审查进行之时。审查期限为自决定公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

此前,2022年10月,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旧)已发布决定,批准昆岛垃圾处理厂项目的投资主张,采用招标形式选择投资者。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边潭区域(旧昆岛县,现为胡志明市昆岛经济特区),面积1.92公顷。

项目目标旨在处理昆岛的生活垃圾,回收部分有用产品,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创造有利环境处理生活垃圾,以吸引其他投资到当地。

根据批准主张的决定,到2030年阶段,项目处理能力为每天36吨垃圾;到2040年增至每天50吨;到2045年约为每天66.23吨。总投资额最低超过78万亿越南盾。

2023年,巴地头顿省人民议会(旧)发布决议,批准将1.92公顷专用林(源自天然林,位于昆岛国家公园生态恢复分区,第58号小区,第1号地块,第402a、403a号林班,第380a79号地块)转换为项目用途。

决议要求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职能部门检查、审查档案,确保依法实施。

然而,在收回1.92公顷林地实施项目过程中,昆岛国家公园管理局认为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因此发文建议实地检查,重新选择合适位置。

同时建议暂停昆岛垃圾处理厂项目的实施,以按规定重新审查。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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