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广宁省公安通报,该单位刚刚与市场监管力量及时配合,发现并没收了大量无发票、凭证的食品,这些食品正准备在春节期间投放市场消费。
据此,广宁省公安经济警察处与第4市场监管队配合,对位于广宁省芒街市1坊的一个食品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
该仓库由黎海明(生于2001年,居住在广宁省云屯特别经济区)所有。
职能部门发现并没收了3,790公斤各类食品,包括2,506公斤香肠(装在110个纸箱中)和1,284公斤鱿鱼饼、龙虾、红螺、虾饺...(装在133个纸箱中)。
在检查时,黎海明未能出示任何发票或凭证来证明上述所有货物的来源和产地。
同时,他承认从旧芒街市各市场的多人处收集了这些食品,并等待2026年春节期间食品需求增加时投放市场销售以获利。
经核实,黎海明尚未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条件证书。
目前,所有来源不明的食品已被职能部门暂扣,以便继续调查、核实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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