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商铺营业执照要求必须为顾客提供停车位,不得侵占人行道?

临街商铺营业执照要求必须为顾客提供停车位,不得侵占人行道?

回应《青年在线》上的文章“侵占人行道:需要规划、设计、宣传、对话后再处罚”,许多读者在职能部门出动整顿后,为长期保持人行道畅通献计献策。

长屋仍想侵占人行道,然后要求行人让路

一位读者建议:在侵占人行道的“热点”区域,职能部门主动安装摄像头进行处罚才能维持秩序。需要强硬、果断。

另一位读者赞同:“河内做得很好,自从在各坊安装人工智能摄像头并严厉处罚以来,发生了许多积极变化。”

“从铁门向内是居民的,从铁门向外到道路是公共的。居民想经营什么必须得到有权机关的批准,如果侵占人行道则严肃处理”,一位昵称Coca的读者讲述了泰国的经验。

读者Tuan Dung也建议职能部门提高侵占人行道的罚款额度,像新加坡那样才有威慑力并防止再犯。

读者Dung提问:“为什么临街房主不改造房屋以增加经营空间,而只想着侵占公共空间?”

一位读者质疑:“20米长的房子为什么不减少面积做停车场,却侵占人行道然后要求行人让路。那些让人在人行道上停车的经营户,加倍、三倍罚款就会立即遵守。”

“想经营就必须考虑顾客的停车位。在颁发营业执照时,政府提醒经营户必须为顾客安排停车位”,一位读者提议。

读者Hoa进一步建议:“咖啡馆、餐馆可以使用一小部分人行道让顾客停车,但条件是要向国家缴费,仍需留出行人通道。除了营业税外,还应有人行道使用费,此费用必须公开透明并纳入公共基金。”

“应恢复传统市场,并为那些侵占人行道、路面经营的人创造条件”,一位读者补充建议。

做标记、用盆景作为“划分”人行道的界限

许多读者表示,长期以来人行道被临街房主默认为自己专属使用区域。甚至据读者Lê My说,“许多人还在人行道上‘做标记’为自己独占。”

“我住在旧第七郡,规划完善的居民区,但房前的人行道、路面却属于房主。每户人家的人行道各不相同,高低不一,用花盆、盆景作为两户之间的界限,路面则他们停车并禁止其他车辆停放”,读者Đại Di愤慨地说。

一位账户讲述:“每次职能部门出动清理时,我家附近的茶水摊就搬进屋里,几天后见安静他们又把桌椅推出半米,看到职能部门检查就拉回屋里。之后,他们又把桌椅推到人行道上,就像在他们家院子里一样。”

谈到禁止在人行道上停车,许多读者表示担忧:如果不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那么到临街商铺的民众要把车停在哪里?

“把摩托车停在路面上显然是错误的。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在人行道上停车怎样才算正确?建议在处罚前广泛宣传让民众知晓”,名为Mai Toan的人提议。

读者Hân认为:“必须明确告知民众哪部分人行道可以停车,哪部分不可以。”读者Nguyễn Thành Phước赞同并建议职能部门“需要在处罚前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提醒。”

据读者T.说,应明确划分哪里可以停车,哪里供行人行走,以便民众容易执行。“例如停车购物时,人行道上必须有停车区域,行人区域。如果停在路面上则影响交通”,另一位读者补充建议。

“对于那些挑担贩卖的人,每个坊应设立一个共同区域规定营业时间以帮助他们谋生”,读者Lan进一步提议。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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