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河内第三区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初审"总裁"阮文天(28岁,住河内市欧典乡)和阮龙武(23岁,住北宁省合盛乡)扰乱公共秩序罪。

"小弟"供认受"总裁"指使打人
在讯问环节,开庭前,审判委员会要求将被告阮文天带离审判室。
站在陈述台前,被告武陈述称,2025年9月17日14时左右,武与天一同前往时代城都市区T6大楼一层的咖啡馆喝水。
在此,店主N.M.Đ.(29岁)提醒店内禁止吸烟。随后,天指使武出去打Đ.。大约15分钟后,整个团伙离开。
在法庭上,武供认与天有师徒关系,正在向此人学习经商。
进入咖啡馆时,武不知道店主是谁。后来才知道Đ.先生就是店主。
审判长问道:"被告看到店主提醒不能吸烟,这件事对吗?"。武承认"对"。
武供认,当天表现出不满时,曾对武说"你出去扇那个员工几巴掌"。根据天的指示,武站起来扇打、拳击Đ.先生,使其摔倒在地。
之后听到天说"停,停,停",武明白是停止的意思,所以停手并回来喝水。
"如果没有天的干预,被告会进去打Đ.先生吗?",审判委员会质问。被告武回答:"不会"。
"总裁"否认

在讯问武之后,审判长要求警察将被告阮文天押解进入审判室。
在法庭上,天陈述称,2025年9月17日下午到咖啡馆与朋友一起坐。过了一会儿,店主两次提醒他的团伙,第一次是看到桌上一人吸烟,第二次是听到店主骂骂咧咧但不知道骂谁。"当时被告不知道提醒的是什么事"。
"被告对被提醒一事表现出什么态度吗?",审判长追问。被告天供认没有表现出任何态度或说过话,没有像起诉书所述那样骂过Đ.先生。"被告早起早工作所以那天很累,不知道谁和谁发生冲突"。
回顾武在整个调查过程和庭审中的供词,审判委员会表示,进入咖啡馆后,被店主提醒到第三次时,天对武说:"你出去扇那个员工几巴掌"。
面对武的这一供词,天坚决声称"这不正确"。
被告武随后被叫上来对质。谈到为什么被告停止打Đ.先生,武表示是因为天说"停,停,停"。
在武的这一供词之后,被告天表示,听到咖啡馆内冲突的声音,旁边的朋友说打起来了,所以举手说"停,停,停",目的是不让冲突发生。
面对上述供词,审判长追问:"被告不知道谁在打架却叫停?"。天说自己面朝吧台方向所以知道打架的事并提醒。
在讯问过程中,被告阮文天不承认起诉书中公布的内容,尽管事件经过已被咖啡馆的安保摄像头记录下来。
被告认为视频中的许多情节不准确。"起诉书称被告与Đ.先生有争执,但实际上没有",天辩解道。
随后法庭让被告天再次查看在咖啡馆提取的图像、视频。
审判委员会解释说,提取的图像都清晰、详细地展示了具体的时间点。此外,公安还分析了在现场扣押并送去鉴定的音频文件中被告的声音。
10点55分,在休息过程中,被告阮文天表现出身体虚弱,不断呕吐。
根据案件内容,2025年9月17日下午,在时代城都市区(永绥坊)的"角落咖啡馆",天因吸烟被店员(店主的儿子)提醒。
被提醒三次后,天翘着腿坐着并高举双手。立刻,武站起来走进吧台内部并对N.M.Đ.先生实施暴力行为。
武用手扇了一次,拳击了一次Đ.先生的面部区域,导致他摔倒在地。
直到天继续高举双手喊"停,停,停",武才停下来。
9月19日,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已因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对武进行刑事拘留。
到2025年12月初,调查机关继续作出起诉被告决定,对天执行逮捕令。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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