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0日,林同省监察部门向农业与环境厅发出文件,要求提供西贡-大宁项目土地回收相关的档案和资料。
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土地分配、租赁、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土地回收决定以及相关申诉处理档案。农业与环境厅被要求在2月2日前完成,以便进行检查。
2026年1月初,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决定,收回所有已分配、租赁并允许企业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土地,以实施该项目。
被收回的土地面积为1,434公顷,位于富会、宁嘉、塔欣、宁鸾地区,原属德重县(旧),现属德重、宁嘉和塔欣乡。
据省监察部门表示,收集档案旨在审查土地回收程序以及按规定处理申诉的情况。
西贡-大宁项目于2010年获得投资证书,预计资本超过25万亿越南盾,进度为2010年至2018年。然而至今,项目仅完成了约20多公里的内部道路和一些工程,实际执行资本确定为约2,296亿越南盾。
2020年6月,政府监察部门得出结论,项目存在土地和投资方面的违规行为,并要求停止活动、收回土地。2021年7月,该机构通知修改部分内容,要求地方指导企业延长进度、调整项目并按规定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自2022年初至今,项目已延长24个月,但进展仍然缓慢。
西贡-大宁项目涉及2023年至2024年期间的腐败和负面案件,多名相关干部和领导已被起诉、临时拘留并已接受审判。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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