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法官任命时必须宣誓,但国际金融中心专业法庭的外国法官除外

自3月1日起,法官任命时必须宣誓,但国际金融中心专业法庭的外国法官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已签署发布第03/2026号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干部工作中的徽章和仪式。该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据通知,人民法院干部工作中的仪式包括法官任命决定公布仪式和人民法院领导、管理职务任命决定公布仪式。

关于干部工作中仪式的组织原则,需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计划和方案执行;确保庄严性,符合人民法院的组织和活动;邀请对象必须符合仪式目的。

确保节省时间、费用;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组织仪式不得影响机关、单位的活动和声誉。

仪式需在收到任命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如有正当理由,不得超过30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专门用一条规定法官的宣誓。这是已在202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内容。

具体根据通知,法官收到任命决定时必须在任命决定公布仪式中举行宣誓仪式,但根据《专业法庭法》规定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外国法官除外。

通知规定宣誓位置是讲台的庄严位置。仪式中的代表和受邀者庄严站立见证宣誓。

宣誓按照具体步骤顺序进行。宣誓者向国旗鞠躬。

宣誓者进入宣誓位置,左手放在宪法上,眼睛注视仪式见证者,右手举至头部高度,五指伸直并拢,掌心向前,宣读誓词。宣誓者向国旗鞠躬。

宣誓内容:“在神圣的祖国金星红旗下,法官宣誓:绝对忠诚于祖国、人民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诚实、尽心履行被赋予的任务和权限;只依法、客观、公正地执行司法;遵守法官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此前,2024年《人民法院法》规定被任命的法官必须宣誓。

具体而言,被任命的法官必须宣誓绝对忠诚于祖国、人民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诚实、尽心履行被赋予的任务和权限;客观、公正地执行司法,只依法行事;遵守法官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将规定法官的宣誓方式。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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