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同奈省隆城县公安已决定对V.T.Đ.(35岁,西宁省人)进行刑事暂扣,以调查其涉嫌猥亵16岁以下人员的行为。
V.T.Đ.是隆城县禄安-平山工业区T.D.公司的员工。
此前,隆城县公安接到居民报案,称禄安-平山工业区内一家企业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

随后,县公安迅速核实情况、收集资料证据,并与相关单位、嫌疑人进行工作。
调查确定,1月26日19时15分左右,在T.D.公司(隆城县蒙奔村)的卫生间区域,V.T.Đ.对一名2010年出生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猥亵行为。
在公安机关,V.T.Đ.已承认其犯罪行为。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证据,隆城县公安认定V.T.Đ.的行为具有《刑法》第146条规定的“猥亵16岁以下人员”罪的特征。
目前,隆城县公安正在继续完善案卷,澄清相关情节,以便依法严肃处理。

建议删除猥亵受害者信息
据同奈省公安表示,受害者的信息按规定保密,以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事件,公安机关建议各机关、企业、家庭和社区加强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侵害儿童行为。
当发现违法行为迹象时,民众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及时受理处理,为保障当地社会治安和安全作出贡献。
此外,公安机关建议已发布、分享与受害者相关信息(特别是泄露信息、图像或可识别未成年人细节的内容)的电子信息网站、社交媒体和个人,紧急审查并删除。
传播不当信息可能严重影响儿童的心理、名誉和合法权益,同时不符合有关儿童保护和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
此前,社交媒体上流传了一段视频和内容,称“在同奈省禄安工业区公司工作时遭到骚扰”。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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